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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实行大额外币号码登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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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0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建议

银行应实行大额外币号码登记
8月20日我从工商银行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储蓄所取出一笔到期美元,8月21日,我将这笔钱存入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西坝河分理处时,被告知其中有一张面值100元的美钞是假币,当时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将假币没收,我持注有假钞号码的“中国银行没收假钞收据”找工商银行新源里储蓄所说明情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外币存取时无号码登记,一旦出门,概不负责。”一夜之间,我个人损失了100美元。
据中国银行的同志说,真假美钞有260余处不同点,一般储户是很难掌握的,就是掌握,取款时也不可能一张张鉴别,而一出门,银行便不认账了,这样,因银行工作人员业务上的疏忽所带来的损失,便明正言顺地转嫁到储户身上。长此以往,国家银行的信誉将大受影响。
建议银行在办理外币存取业务时,实行大额外币号码登记制度,使储户存取款时有安全感,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银行在没收假钞时应出示有关文件,并向假钞持有者详细说明真假外币的区别;审批外币储蓄业务的主管部门,对报批开办外币储蓄业务的网点应严格审核。
国家技术监督局人事劳动司章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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