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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得了走群众路线办案的好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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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2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我懂得了走群众路线办案的好处
编辑同志:我在山东沂水专署工作。本来我认为:“群众对法院有惧怕心理;司法工作要走群众路线是走不通的。”我还认为,“法院只能坐堂问案。”如果不在“法堂”上问案,那太不“庄严”了。但司法改革运动中活生生的事实教育了我。
沂水县第十二区,共四十个村,一万九千八百人。经县人民法院干部六人到该区组织群众办案,仅十五天时间,就办理了四百八十七件案子,有许多问题是七、八年来长期积压下的,这一次彻底解决了。有的夫妻、婆媳之间多年不说话,经结合办案进行和睦团结、男女平等、努力生产等教育后,使那不幸的情况改变了。群众和法院的关系也密切了。李文堂的妻子说:“自古来没听说法院下乡来办案的。在旧社会打官司,花多少钱也难见到法官。”有的老大爷问:“你们这个办法是从那里学来的?”当法院干部告诉他,这是毛主席的办法。有的高兴地说:“毛主席真是为人民想得周到。”群众见着法院干部时,总是热烈地握手,或者要拉到家里去谈谈。“你们今后常来啊!这次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这是群众和法院干部分手时说得最响亮的两句话。有的村干部则说:“比受一次训还好;可找到解决问题的门路了。”发动群众办案后,司法人员虽然很忙,但忙得很愉快。大家认为:过去简直对不起人民,办事太少了。这一次办的四百八十七件案子,如果放在机关里办,一年也办不完;悔恨以前只知“坐堂问案”、“唯我办案”的旧司法作风。由于结合发动群众办案而全面地、深入地讲解了司法政策,使直接或间接受到司法教育的群众有一万五千多人,占全区总人口百分之七十六以上。
我深切懂得了走群众路线办案的好处。
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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