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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护企业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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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2
第2版(经济)
专栏:快语新言

要保护企业家
诗 云
调查得出正确结论,韩裕成被告的风波平息了,我们庆幸。但是它所激起的涟漪却还在人们心头回旋:辽宁的韩裕成被澄清了是非,其他地方的张裕成、李裕成……是否还在遇到类似麻烦?
这里,提出了一个新形势下的新难题:一方面要维护法纪,一方面又不要因此而形成对企业经营者不适当的干扰。解决这个难题的关键是:研究经济活动的规律,熟悉国家政策,并实事求是地研究制定出一套新的方法。不然,就可能让不干正事、专门拨弄是非的人牵着鼻子走。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交替的阶段,发生新事物和旧规定相矛盾的情况是常有的。这时就要区别性质,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做到“不折腾好人,不放过坏人”。例如要分清是违法乱纪还是经营失误;是证据确凿还是捕风捉影;在调查时也要考虑是大张旗鼓还是私察暗访,等等。
还应该看到,在社会上,确有一些人以向上级反映情况为名,行自己泄私愤之实,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扣在他人头上。结果不仅使调查组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使被诬告的人平白蒙受名誉损失和精神折磨,而且也给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对这种人不能轻信,对那些已经违犯法律者,一定要追究法律责任,让他们明白,诬告、陷害他人也是要付出代价的。监督检查工作是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希望通过他们的“保驾护航”,使更多的企业家、改革者摆脱被诬告、中伤的干扰,从而真正放心大胆地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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