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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士”车找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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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2
第2版(经济)
专栏:

广州“的士”车找人
新华社记者 李四清
无论白天晚上,无论闹市郊区,穿行广州大街小巷的“的士”招之即来。
五六块钱的起租价,不论中国人、外国人,本地市民、外省民工,都不挑剔、拒之车外,广州“的士”赢得中外乘客一片赞誉。
1979年,广州市与香港合作发展“的士”业。目前全市100多家“的士”企业,既有国营、集体的,也有联营、私营的,这些企业采取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定额超标提成奖励、租赁承包,以及通过分期付款向“的士”司机转让“的士”产权的“供车”等多种承包经营方式,将“的士”经营好坏直接跟司机切身利益挂钩。据了解,广州“的士”空车和载客行驶里程分别约占30%和70%,一年行驶里程相当于内地城市“的士”两倍以上。
广州“的士”车窗上都贴有收费标准、可享受服务和服务质量投诉单位名称、电话号码。乘客下车时,不必等司机填写发票,司机随手可将统一的票据撕给乘客,票据上有“的士”公司和管理部门的名称,乘客不满服务质量可以此为据进行投诉。
在放手发展的同时,广州市于1985年成立客运交通管理处,对全市“的士”的开业审查登记、运价收费、票证使用、里程计费器、站点线路的审批、执罚尺度等实行统一管理。为确保服务质量,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及各出租汽车公司除设专人受理乘客投诉外,还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义务监督员,不定期“打的”检查服务质量。主管部门每月将全市“的士”司机违章服务,被投诉、被处罚的情况向各“的士”公司通报,使全市“的士”业在多家经营大发展的情况下,服务保持高水准。据统计,广州“的士”服务投诉率约为三万分之一。
近年来,广州私有“的士”不断增加,目前全市1万多辆“的士”中一半以上产权归私人所有。为避免“的士”单独经营带来管理难的问题,广州市规定凡投入营运的私有“的士”都必须挂靠市内“的士”公司才能营业,由“的士”公司对其进行业务管理,确保了私有“的士”健康发展。
收费低,乘搭方便,服务周到,广州“的士”正在成为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在广州,“打的”就像上茶楼喝茶一样寻常。有关数字表明,广州“的士”七成以上的乘客是本地居民和外地驻穗人员。
一位“老广州”深有感触地说,晚上最能看出广州“的士”的繁荣,过去广州车少,要到车站等候半天才能坐上车,而且一到晚上就只有几路公共汽车开行,街上冷清,稍有急事,找车都找不到。现在市内大街小巷昼夜可“打的”,特别是晚上,招客的“的士”开着顶灯四处跑动,就像打着灯笼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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