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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建设和深化改革服务海南积极改革社会保障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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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为经济建设和深化改革服务
海南积极改革社会保障制度
本报海口电 记者鲍洪俊报道:作为试点省的海南大特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配套改革半年,初见成效。截至6月底,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4332家,总人数达63.9万,为应参加人数的72%。一些长年亏损企业开始扭亏为盈。
海南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职工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四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新的保险制度本着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按照同一费率,面向各种经济成分,实行社会保险资金全社会统筹。为保证这项改革的实施,海南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新体制:作为宏观决策层,省社会保障委员会负责拟定、设计和修改各项改革方案;省社会保障局作为中观管理层,具体行使社会保障管理职能;各市县的社会保障机构和基层社会保险办事处,作为微观执行层,承担具体的社会保险资金收支业务。经过大胆的探索和实践,除医疗保险尚未正式启动外,其他主要社会保险项目均进入正常运转,且已初见成效。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了各类企业的平等竞争和健康发展。改革前,“三资”企业、内联企业和私营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险,获得了实为生产成本部分的超额利润。一些国营、集体企业则因为长期办“社会”,不堪重负,步履蹒跚。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各类企业都按同一费率上缴社会保险费,在全社会统筹使用,减轻了部分老企业的负担。
为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了外部条件。新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了企业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打破了不同经济成分、不同用工形式之间职工的身份界限,淡化了铁饭碗观念,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全省的人才市场开始形成。
初步显示了社会保障作用。上半年,全省总计已有15.8万名离退休职工、工伤职工、待业职工按时足额领到了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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