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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户口”后的苦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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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窗口

买了“户口”后的苦恼
编者按:陕西勉县部分群众反映的问题值得重视。近来,一些地区为筹集资金,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公开标价出卖非农业户口,扰乱户口管理工作,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6月30日,我们看见全县各派出所门前贴着布告,说县里要搞开发区,出卖城镇户口。凡这次买户口的人,招工、升学、参军等一律按城镇户口对待。我们相信了,四处借钱倾己所有交款4283元,为自己的孩子买了户口。从6月30日到7月12日,县政府先后几次在全县各基层动员,在我们有怀疑时,县政府又发布告曰,凡本次买户口的女青年,今后所生小孩一律按城镇户口对待。我们认为,既然是县政府出头,总不会有问题。直到7月8日开始入户,我们才发现其中大有文章:开发区户口独立。提心吊胆50天,终于弄清了真相:开发区户口不能招工,有本单位10年临时工龄的才能被招为集体工。原来布告上的许诺都不存在。真是当头一棒,打醒了我们,但是悔之晚矣,想退又退不掉,土地也被抽掉了,我们丧失了基本生活来源,变成了无业游民。
无奈,我们只好投书党报,希望党报主持公正。我们要求县政府把卖户口的钱退还给我们。 陕西勉县部分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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