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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进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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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04
第6版(国际)
专栏:

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进展
阿·鲍格胥
编者按 阿·鲍格胥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曾12次访问中国,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不少帮助。去年11月底访华期间,他在北京大学作了题为《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进展》的专题演讲,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进展作了全面回顾,并给予了高度评价。现将他的演讲摘译如下:
1973年,中国派代表团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领导机构的会议。随着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中国于1978年再次派代表团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总部。1979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派代表团访华。这表明中国越来越重视并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的活动。
1980年初,中国正式成立国家专利局,业务日益扩大。专利局成立时,工作人员不足100人,随着事业的发展,1991年工作人员增加到1300余人。1984年3月,中国通过了专利法,1985年付诸实施。申请专利的案子1985年仅14372件,1990年达41469件,增加了188.5%。中国专利制度的成功不仅表现在申请人数的增加,而且还表现在外国人的申请也不断增加,1989年,申请发明专利的外国人占50.8%。这说明外国人对中国的专利制度的信心。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商标局就建立了。自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注册的商标急剧增加,1979年底为32589件,而今已达到了30万件,相当于过去的10倍。这反映了中国市场活跃。注册商标申请人的增加无疑表明人们对在法律范畴内保持商标的信心在增加。中国的商标法是1982年通过、1983年3月1日付诸实施的。目前,中国正在总结10年实施商标法经验的基础上,考虑进一步修改商标法。
1991年6月,著作权法付诸实施。1991年3月24日,批准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10月1日付诸实施。这为有效保护版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80年,中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5年,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9年又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中国不仅签署了这些条约,而且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的关于巴黎公约的重要会议。中国高级官员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下属机构中担任领导。在历次会议上,中国为了发展国际知识产权事业,不断作出有意义的贡献。
中国以极大的热情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活动,并与它进行了合作。据统计,自1979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起,组织了22次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类讨论会和讲座等,参加者达3000多人次。在这期间,有100余名专家访问了中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中国政府一道组织了多次学习访问,约有100名中国人参加了这项活动,还有不少中国人参加了亚太地区的集训。
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中国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了有效合作,中国各级官员与知识产权组织的代表举行过多次会谈。在这方面,我感到十分自豪,我本人已第12次访问中国。
简要回顾12年的历程,中国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各种迹象表明,这一进展今后还会继续推进。其中一个重要标志是建立了以国务委员宋健为首、由各部代表参加的国务院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这表明中国对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都十分重视。
最后,我衷心希望中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方面作出进一步的努力,特别考虑参加两大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即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和国际专利合作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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