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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作用 维护合法权益佳木斯中级法院被誉为“企业福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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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发挥职能作用 维护合法权益
佳木斯中级法院被誉为“企业福星”
本报讯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去年初到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2873件,审结2667件,结案标的额为7462.90万元,追回欠款4000余万元,使30多家危困企业恢复了生机,被当地誉为“企业福星”。
市中级法院对生产发展影响大、争议额大的案件及时审理,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某市建设公司承揽加工了佳市啤酒厂12个储藏酒罐,因焊接未达到技术要求,致使使用后酒罐渗漏。法院受理此案的第二天便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分清了责任,及时做了处理。经被告抢修,半个月使酒罐投入生产,避免了2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在办好各种案件的同时,还组织法官对全市34家大中型企业进行债权债务调查,并派人到债务多的企业帮助清理,对司法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了企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受到企业的普遍赞誉。
(马道子 邵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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