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亚—太经合会议通过《曼谷宣言》决定在新加坡设立秘书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3
第7版(国际)
专栏:

亚—太经合会议通过《曼谷宣言》
决定在新加坡设立秘书处
本报曼谷9月10日电记者成元生、吴日光报道:正在曼谷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第四届部长级会议10日通过一项关于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机构安排的《曼谷宣言》。会议决定在新加坡设立秘书处。
秘书处由执行主任、高级官员等组成,秘书处直接向亚—太经济合作会议高级官员会议汇报工作。宣言说,为使秘书处工作正常运转,会议决定设立基金。经费来源由各成员按部长会议确定、根据各成员的国民生产总值按比例交付。预算由每年的部长会议审议和批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