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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认识 抓好大事——三谈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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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4
第1版(要闻)
专栏:

统一认识 抓好大事
——三谈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本报评论员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正式颁布已经一个多月了,全国各地正在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之中。本报已发两篇社论。为了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还将继续发表评述意见。
当前,正确和全面认识这个《条例》的意义,是促使《条例》真正落实的关键。
大家知道,搞好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整个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而《条例》正是改革开放以来这方面经验的集中的条例化的总结。《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无疑会把企业改革大大向前推进。
但是,也有的同志认为“《条例》新意不多,作用不大”。这种看法显然是不正确的。持有这种看法的同志若能将《条例》认真地、而不是浮光掠影地读几遍,将会发现,《条例》的制定,是《企业法》的具体化和延伸,特别对如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了明确的规定。《条例》概括了我国企业改革的基本经验,贯彻了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的精神。虽然不能说它已经十全十美,但它确有许多新意,对现行的政策、法规有较大的突破,且具有可操作性。《条例》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一付对症好药,还没下肚,就说不能治病,起码是不严肃的。
有一些人担心,“《条例》虽然好,就怕又像《企业法》落实不了。”这种说法也有片面性。首先,我们不能一概抹煞几年来在贯彻《企业法》方面获得的成绩,同时,也要看到《企业法》颁布以来贯彻落实不够,其中原因很多,但主要是缺乏实施细则,不太好操作。《条例》的出台,正是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贯彻《条例》比当年《企业法》颁布时条件要有利得多。因此,《条例》的颁布只能是我们增强企业改革信心的依据,而不是相反。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条例》出台不易,贯彻落实更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十几年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条例》是经济管理体制的根本变革,难度很大。需要政府部门转变职能,进行机构改革,需要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等等。工作量大,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很多。难就难在这里。要落实好《条例》,绝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作艰苦的努力。
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热点很多,像投资热、开发热、股份制热等等,展现了全国集中力量把经济尽快搞上去的精神风貌。但是,学习贯彻《条例》,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是当前关系改革全局的大事,是需要下硬功夫才能抓好的一件大事,应当首先热起来。各级领导同志一定要懂得落实《条例》,促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可该热的不热,不该热的过热。希望各级党政部门和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都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使我国企业改革和国民经济建设加快步伐,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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