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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条例》解决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问题广州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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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4
第1版(要闻)
专栏:

贯彻《条例》解决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问题
广州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本报广州电 记者梁兆明报道:广州市委、市政府正在部署加快转变政府的管理职能,实行简政放权,精兵拆庙,采取措施贯彻落实《条例》。
贯彻落实《条例》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市委、市政府针对这个弊端,把加快机关改革步伐的重点放在简政放权、精兵拆庙上。当前正在抓紧将市级建制的局、行政性公司从行政管理型过渡到企业经营实体,组建企业集团。
在这个过程中,市政府特别注意防止把企业集团搞成行政隶属关系的简单合并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翻版,务求真正打破目前的委(办)——局(总公司)——二级行政性公司——企业的多级管理格局。同时对照《条例》继续清理文件、政策。凡与《条例》相抵触的文件、政策,到今年10月底仍不清理,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职能转变后的政府,主要是依法保障国家行使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做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对企业少管精管。
机关在加紧简政放权,精兵拆庙,企业也同步加紧经营机制转换。当前着重抓好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把企业进一步推向市场。为此已在近日把试点企业从32户扩大到282户。同时加紧经济结构调整,以提高广州经济整体素质。
目前,全市在着力推进高科技、高附加值、高经济效益的轻型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对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劳动密集型、规模小、效益差的企业,统统列入调整对象。尤其是那些无发展前途的“夕阳工业”,即使眼前还有利润,也忍痛割爱,及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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