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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挫折中奋起——湖南省怀化地区农村保险经营机制改革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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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4
第2版(经济)
专栏:

从挫折中奋起
——湖南省怀化地区农村保险经营机制改革纪实
陈宪州朱文
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影响大,农民保险意识不强,我国农村保险的发展一直困难重重。从1984年到1990年,湖南省怀化地区农村业务7年累计亏损275万元,不仅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自身效益,还减少了上交税利193万元。这个地区于1985年开办耕牛保险,收保费1027元,却赔出10610元,赔付率高达1033%;1990年该地区试办冰糖橙植株保险,赔付率也高达186%……
严重的挫折引起了怀化地区保险公司领导者们的深刻反思,他们发现,由于现行经营机制的束缚,使农村保险业的风险管理与利益分配均与地、县两级政府无关,无法真正调动政府支持业务发展的积极性;这种机制也使基层公司缺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动力,干多干少一个样,亏多亏少也一个样,干多了还有可能导致利益留成减少。
1991年初,怀化地区保险公司的决策者们向地委、行署提出了《改革经营机制,对农村保险实行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合共保》的体改方案,得到了当地党政领导的赞同。
“联合共保”将“统收统支”方式改为“统分结合”方式,将单一的全国保险基金改为全国性保险基金和农村专项保险基金;对农村保险业务权、责、利进行分流,使人民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形成了同舟共济的合力。
怀化地区实施“联合共保”一年,促进了农村保险业务的飞速发展。1991年,第一批实施改革的6个县市比上年同期净增保费1567万元,增长幅度高达66%。
由于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利益捆在一起了,“人情赔款”、“通融赔款”大为减少。1991年怀化地区11个联合共保县的赔付率仅为34%,比全省没有进行改革的县平均赔付率低出几十个百分点。怀化地区11个县市仅1991年一年就积累了农村专项保险基金420万元,极大地增强了地方的抗灾救灾和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各县级政府采取了各种有力措施来多渠道筹集保险费,使农民群众受益不浅。怀化地区新晃、黔阳两县将原来直接下拨的42万元村干部补贴费用全部转入保险公司作为村干部养老金;芷江、淑浦、会同等五县先后从县、乡两级财政拿出86万元作为计划生育保险费用;怀化市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条件下,通过贴息贷款、拨款和垫付等方式,解决了农民家财险、计划生育险和农业保险的保费来源,使农民的保险保障得以迅速扩大,例如农村家庭财产保险的承保面达92.78%,森林、拖拉机保险承保面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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