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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收受索要贿赂19万蒋珠凤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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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利用职权收受索要贿赂19万 蒋珠凤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本报北京9月14日讯 记者赖仁琼报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日前决定,将犯有受贿罪的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委员蒋珠凤(副局级),起诉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市检察机关今天向首都新闻界披露的这起受贿案,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
蒋珠凤,女,54岁。她1958年参加工作,1964年12月入党,1973年调市外贸局计划处,担任过计划员、副处长、处长。1988年9月任北京市经贸委委员,主管外汇审批、物资分配,出口货源计划的制定、执行和区县外贸公司的管理等。
1987年底至1991年10月间,蒋珠凤利用职务之便,违犯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非法为几家公司审批外汇和联系调剂外汇,解决商品进口许可证,为区县外贸公司批钱、批物,以及解决生产经营问题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索要贿赂,共计人民币96024元、美元6100元、港币64000元、澳大利亚元5420元以及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首饰等物品,受贿总额达人民币19万余元。
蒋珠凤利用职权大肆收受索要巨额贿赂,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她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受贿罪。北京市检察委员会决定,由市检察分院将该案提起公诉。9月10日,蒋珠凤受贿案已起诉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蒋珠凤是一名担任较高职务的政府官员,她收受、索要贿赂数额巨大,这在北京市尚属首例。对这样一个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交由人民法院审判,反映了检察机关在反贪污贿赂斗争中的能力和作用。
据北京市检察机关统计,今年1至7月,全市共受理各类案件658件,其中贪污案355件,贿赂案192件,两项合计547件。在547件贪污贿赂案件中,有重大案件141件;特大案件36件,其中10万元以上、不满百万元的案件12件;百万元以上的案件3件;要案28件,其中局级干部的案件2件,处级干部的案件2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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