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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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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应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
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是实现“科技兴邦”的重要手段。从目前重奖实施的情况看,也有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心理不适应。有的重奖获得者心里不踏实,怕带来诸多麻烦,怕日后有变;有部分群众对获重奖者不服气,“眼红”。
奖励不规范。重奖名目繁多,等级不清,有的是领导说了算,会议定了干。从经费来源到等级区分,从获奖条件到组织实施,一个地方一种形式,一个单位一个样子,没有一套完整的机制。
实施不完善。有的无实力重奖,“支票”开出兑现不了;有的“抱小鸡,生大蛋”,奖过了头;有的互相攀比,拆壁补墙;有的该奖的得不到,甚至有个别人钻重奖空子,以权谋私,重奖亲友,使重奖变质,带来负效应。
要使颁奖者名正,获奖者心安,没得奖者服气,切实调动各方面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需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深化对重奖的认识。给有突出贡献者重奖,既确立了“知识值钱”的观念,也从物质上肯定了知识的价值;它增强了政策导向的力度,为潜在的生产能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能力创造了条件;它是对“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小农意识的摒弃,也是对以往分配制度的一个突破。
切实把握好“度”。实施重奖,要注意分寸,掌握政策,如何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把物质奖同精神奖有机地结合起来,如何从大局的承受能力出发,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握住重奖的度,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新课题。
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重奖科技人员,是推进科技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长期坚持下去,决不能视为权宜之计,更不能“一阵风”了事。在层次上,不能单纯地搞超重奖百万元,还应设特重奖、重奖、轻重奖、微重奖等多个层次,做到按贡献大小,论功行赏。实施时,要明确重奖的权利、审核、监督、等级划分和程序等,形成一套比较规范的、系统的、完善的奖励机制,条件成熟后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样,有贡献者就可以堂堂正正地申请重奖,无贡献者不得奖则能服气,实施重奖部门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还可堵塞某些人以权谋私、肥己私囊的漏洞。
江苏盐城市城区人大常委会林振亚 朱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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