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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奖励杠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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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充分利用奖励杠杆
本报记者 赵蓓蓓
奖励与惩罚一样,都具有激励功能,与惩罚不同的是,一般来讲奖励是为驱使人们向好的方面发展,而惩罚则为避免人们朝坏的方向堕落。因此,奖励具有更积极的意义。奖励制度是一种激励机制,它作为动力杠杆,给予人们一种召唤、一种指引。如体育比赛往往为金牌设重奖,就是为刺激参赛者去拚搏,争取好名次;确立专利权也是为了鼓励人们去争当“第一个吃螃蟹者”。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按劳取酬是基本的分配原则,这种酬劳大都是以物质形式实现的。奖励实际上也是酬劳的一种形式,而且是有效的形式。闻名于世的诺贝尔奖不仅意味着一种崇高的荣誉,也意味着一笔丰厚的奖金。众所周知,它的设立促进了人类科学研究的发展。然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却羞于谈物质奖励,似乎金钱有辱获奖者的神圣与崇高。“文革”之中,“物质刺激”被作为反面的东西加以批判;曾几何时,政府在对社会有功之臣予以奖励时,不敢理直气壮地提物质奖励;就在数年前,新闻界对政府奖励金额的报道,还是羞羞答答,“犹抱瑟琶半遮面”。然而,历史终归在向前发展。如果说,当年育种专家胡道芬作为首获国家万元奖励者而令国人瞠目的话,今年珠海以百万元重奖对本地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之举则令世人震惊了。它向全世界宣告:在中国,以知识和智力致富不再是一个遥远的梦。知识与金钱正被大大方方地同置一个天平上。
珠海的迟元斌、沈定兴等5名获奖者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是中国首批靠政府奖励致富的科技工作者。珠海市委、市政府的胆识在于,他们敢于充分利用奖励中的经济杠杆,去吸引和调动各路科技人才,加速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以此推动经济发展。重奖之后,珠海这棵梧桐树,果然引得不少凤凰来。
目前,珠海重奖的冲击波正“导向”全国。几个月来,四川、湖南、湖北、辽宁、山东、云南、贵州、深圳等地也相继推出有关重奖政策、决定,这的确是可喜可庆的一步。它意味着我们终于从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泥潭里走了出来。但这仅仅是第一步。由于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珠海以及各地政府把重奖的重点首先放在为本地区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身上,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从长远计,我们的视野还应更大一些。如果忽视对那些在教育、基础科学或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高科技领域以及社会科学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重奖,就会影响这些学科的发展。我国获国际数学奥林匹克金奖的选手在国内没有被重奖的事实,说明我们这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缺憾。河北唐山市半壁店村和北京市海淀区萧家河村村民们是有远见的。当重奖中国奥运健儿正搞得热火朝天之时,他们却分别拿出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参加澳星发射的有功之臣。此识此举,岂一个“钱”字了得?
应该说,教育和基础科学的研究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它们主要靠国家、政府的支持。因此,政府重奖的视角不应也不能不顾及这些领域的功臣。在国家财政经济还不富裕的情况下,愿各级政府能拿出珠海市的胆识,广招贤能,爱惜人才,不遗余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也愿我们和企业家乃至全社会拿出半壁店和萧家河村农民的气魄,放眼未来,为我国经济的腾飞、社会的进步助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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