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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作出决定 促进“三沿”地区开发开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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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6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工商局作出决定
  促进“三沿”地区开发开放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记者潘岗报道:国家工商局长刘敏学在近日召开的沿海、沿江、沿边部分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说,国家工商局决定,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实行“先放开,后规范”原则,促进沿边地区边境贸易尽快发展起来;对一时看不准的事情,实行“先试验,后推广”的原则,保证改革开放健康发展。
刘敏学说,国家工商局决定,只要在编制、办公用房、干部配备和培训上符合条件,在三个层次上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一是授权给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工商局;二是授权给沿海开放地区省辖市工商局;三是授权给其它地区外资企业超百家的省辖市工商局。此外,对一些“三资”企业较多的县级市及省辖市区、县,可由已被授权的市级工商局决定,授予初审权。
刘敏学说,目前沿边地区边境贸易正处于起步阶段,要实行“先放开,后规范”的原则,简化各种手续。形成一定的规模之后,再进行规范。对一时看不准的事情,要采取“先试验,后推广”的办法,把工作做得扎实稳妥,保证改革开放健康发展。
谈到开发开放“三沿”地区,同样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时,刘敏学说,在政策上要放宽,特别是边贸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要放手发展,使个体、私营经济真正成为一支活跃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要鼓励“三沿”地区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鼓励他们发展“三来一补”业务,鼓励他们到国外经营,只要遵守所在国法律,钱赚得合法,都应该允许。
刘敏学要求“三沿”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思想观念上要有超前性,在工作上要有开拓性。在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上,要根据“三沿”地区的特点大胆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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