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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给基层 还权于企业鞍山改审批制为登记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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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6
第2版(经济)
专栏:

放权给基层 还权于企业
  鞍山改审批制为登记制
新华社沈阳9月14日电 (记者陈光明)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着的企业难自主、办事层层批,动辄需盖上百个公章的现状,辽宁省鞍山市最近改审批制为登记制,决定凡新办的“三资”、股份制或个体工商企业以及企业自筹资金开发新产品和新上技改项目,只要符合国家法律、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一律由企业自主决策,不须再报请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头审批,只需去登个记便成。
鞍山市这一决策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作出的。鞍山市这一改革博得中外企业界赞赏。据统计,近两个月来,鞍山市新上27个中外合资项目,分别相当于上半年和头5年的总和。
鞍山市改审批制为登记制后,企业到机关办事速度快,效率高。鞍山市土地利用开发公司去年办一家合资企业,层层审批了4个多月,繁杂的手续尚未办完,外商不堪等待遗憾离去。这家公司近日又和香港一家公司筹办总投资3000万元的中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项目建议书和合同等头天晚送到外经委,第二天一上班外资处便代为起草好项目建议书批复件,并帮助他们一起到省里办妥手续,使这家公司开发的工程很快破土动工。
鞍山市不再审批企业后,企业经营者普遍感到压力大,责任重了,立项更加慎重,讲究科学。一厂长说:“过去凡事报批,出事上边负责,现在决策失误得自己兜着,可不能马马虎虎争项目,钱得用在要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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