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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得广厦千万间——新加坡“居者有其屋”政策的实施与成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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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17
第7版(国际)
专栏:

已得广厦千万间
——新加坡“居者有其屋”政策的实施与成功
刘祖禹
初访新加坡,主人特意为我们安排的第一个活动就是访问建房发展局。一进入口,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句唐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看来,杜甫的这一名句寄托着这个政府机构的宏大抱负。
30年前,新加坡棚户区鳞次栉比,贫民窟充斥城市各个角落,肮脏拥挤,难以名状。然而,30年后的今天,新加坡已经有87%以上的居民住进组屋,人均居住面积达19平方米—20平方米。
“居者有其屋”,让人民群众拥有自己的房子,这是新加坡政府的一项伟大政策构想。吴庆瑞博士曾给我们讲述了一件令人玩味的事。独立初期,有一次街上发生混乱,一个汉子赶忙把自家放在门外的一辆摩托车扛上楼,藏起来。这件事给人们以启示:一辆摩托车就能使一个人如此牵肠挂肚,那么如果他拥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呢?就必定会产生更加难舍难割的依恋。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新加坡政府推行“居者有其屋”的政策,其出发点不仅是解决房荒,更是为了社会稳定,人心安定,是寓有深意的。
“居者有其屋”政策的实施和成功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首先得力于政府的强有力支持和资助。盖房先要土地。60年代那时,这个岛国上有许多沼泽地,根本不适合盖任何形式的建筑物。因此建房走出的第一步是通过政府制定的土地征用法令,充分征用盖房用的土地。政府既出征用费又负责安排居民搬迁。接着,就四处起土填满沼泽地。由于新加坡地少人多、人口密度大,要解决公共住房,唯一的选择是向高层发展。这样,高楼高密度的生活方式设想就确定下来。而这项公共盖房计划的资金则是由建屋发展局向政府低息借贷来的。贷款分两笔用,一笔用来盖房,另一笔用来转贷给组屋购买者购房。组屋造价较低。一是盖房土地费政府出了,再是居民区的配套设施,如学校、商店等都由有关教育、商业部门负责投资盖建,不增加整个房屋造价成本,这些都保证了供应给居民的房屋是一种平价。
为使新加坡人都成为拥有自己房屋的有产者,政府实行了一项中央公积金制度,以解决居民购房资金问题。这是一项全民参加的制度,每个职工不管是否有条件购买政府盖的组屋,必须以每月工资中的一定比例存入公积金。存取公积金业务由中央公积金局经管,公务员或职工工作调动时不受影响。公积金利率3%—4%,平时不能动用,必须存到15万元,单身户达到5万元方可作购房之用(日后也可用作治病、子女教育、养老)。居民如购房,可先向国家贷款,日后以公积金归还,并逐月交付利息。
政府严格规定了购买组屋的条例。第一批35平方米一居室组屋建成后,首先全部供应给最贫困的居民(例如原来住棚户区的居民)。购房条例规定月收入必须在1500元以下的方能购买。当时公积金的储存只占工资的5%,就是从这一阶层居民的实际收入状况来考虑的。现在居民住房水平已有较大幅度提高,有53%以上的住家户住上了二室一厅,而三室一厅、四室一厅、五室一厅以及双层式、公寓式等档次高的房屋也多了。
购房条例还规定:凡购房者必须是新加坡公民,至少21岁,必须能组成一个家庭,不拥有其他产业。家庭月收入一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已提到6000元以下。据介绍,一般职工只需低于薪金1/5的款数(指每月的公积金缴交率)即可申请购买组屋,这个标准属于世界先进行列。而收入超过6000元的一律不能享受政府的组屋优惠待遇,只能向私人购房。十分明显,组屋政策对一般居民职工十分有利。
新加坡的组屋政策还体现了有利于增强各种族人民间的凝聚力的思想。它规定,凡多代同堂或已婚子女的家庭同父母亲住得很近的居民户都可以享受购房的优先权。另外,为了保持种族分布均衡,在一个组屋区里,各种族住户住房构成比例也都作了严格规定。凡有迁出迁入,都不能突破这个比例。
我们访问了不同类型的组屋区。每个组屋区配有完备的设施,居民生活十分方便。组屋区内有购物中心、医药中心、学校、饭店、公园,有的还有游泳池、体育场以及满足不同宗教信仰,为参加宗教活动需要的不同宗教场所。还兴办第三产业工厂,满足居民子女就近就业,每个居民区都紧连着公共汽车站和地铁站,可以通达全岛各地。我们还参观了建房发展局的两个房屋登记办事处。在这里,咨询、购房、提款、付款各种手续通过电脑,一次办成,给购房顾客极大便利。据建屋发展局建筑与发展署署长姚其馏先生介绍的民意调查结果表明,这项政策是深得人心的。我不禁产生一个想法:看来,杜甫那句诗里表现出来的博大胸怀和崇高理想已经在这块地方接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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