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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听取企业家意见转变政府职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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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22
第1版(要闻)
专栏:

福建听取企业家意见转变政府职能
本报福州9月21日电 福建省部分企业家在近日召开的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座谈会上呼吁:政府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为企业转换机制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他们的意见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
与会企业家认为,福建企业的外部环境,自从1984年55位厂长(经理)呼吁“松绑放权”以来,特别是小平同志今年初南巡重要谈话后,有了很大改善。但从《企业法》实施情况看,要贯彻好《条例》,关键在于转变政府部门职能,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干预过多的问题,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为此,企业家呼吁:
尽快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简政府机构和行政人员。最近一些部门借口转变职能,设立各种新机构,向企业收费,要企业报很多表格,增加企业负担。这种状况不改变,《条例》规定企业享有的14种经营权就无法真正落实。
企业家们反映,现在有些部门正着手成立各种公司,有的想用行政手段迫使本系统内的企业加入公司,实行人财物、产供销“六统一”,把企业降为“第二法人”。这实质上是一种后退,也与《条例》相违背。企业家们认为,由政府机构分离出来的行政人员所创办的实体,必须与政府脱钩,作为独立法人与所有企业平等竞争,不应该有任何行政管理职能,更不能有任何特权。
企业家还指出,现在不少部门的行政人员,仍然习惯于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管企业”的办法,行政干预过多,对企业服务很少。企业家们为此建议尽快制定《条例》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政府部门行为,并要有一套监督措施,以确保被行政机关收去的权力如数归还企业。与会企业家还希望上级和有关部门能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评判企业家的行为,并正确对待在改革中出现的失误,以解除企业家的后顾之忧。
(张锦贵 江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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