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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贪污犯李文华被处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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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24
第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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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贪污犯李文华被处决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记者牛爱民)特大贪污犯、行贿犯李文华,今天被处决。
李文华是今年1月23日因犯贪污罪和行贿罪,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3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依法驳回李文华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对李犯的死刑判决。北京市中级法院今天依法将李文华处决。
李文华原是北京市东城区第五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经司法机关查证认定,在1986年12月到1989年9月期间,李文华利用发奖金、提高工程造价、伪造工资单、虚报冒领工人工资、收款不入帐等手段,单独或勾结他人大肆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65万余元。其中,李犯勾结原所在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刘丽洁(已判刑),于1989年9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所在公司存入香港某公司的公款中提取了26.5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12.62万余元),购买了二人赴汤加王国投资移民护照各一本。此外,李犯还为牟取非法利益行贿计89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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