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人权和中国的劳动改造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03
第5版(理论)
专栏:人权论坛

人权和中国的劳动改造
沈恒炎
我国重视在司法活动中保护人权。在公安、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及司法程序上,中国法律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权,作了明确的严格的规定。
我国的劳动改造制度,是对世界行刑制度的重大革命,它完全是从改造人、挽救人出发的。早在建国初期,我国领导人就对劳改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指出:“劳改工作的方针,第一是改造,第二是生产。”(刘少奇:1956年在中央政治局关于劳动改造的指示)生产的产品严禁出口。因为,“劳改的目的,是要把犯人改造成为新人,政治教育第一,使他觉悟,劳动是增强他的劳动观点,而不是从犯人身上生产出来的利润办更多的工厂”。[周恩来:《在调查、公安、监察三个专业会议上的讲话》(1956)]。
我国的劳动改造政策对罪犯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尊重犯人的人格,切实保障犯人享有法定的各种权利,保证他们身心健康和接受文化、技术教育,为以后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创造必要的基础和条件。
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听取罗瑞卿同志向中央政治局汇报劳改工作情况时,强调对劳改工作“要阶级斗争和人道主义相结合”。40多年来,这一重要指示一直成为中国劳改工作的指导方针。事实证明,这个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根据这个方针政策,我国不仅改造好了大批刑事罪犯、反革命分子,而且改造好了日本战犯、国民党将军、伪满洲国皇帝……
日本战犯经过改造,回国后组织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他们和日本人民一起,积极开展了反对侵略战争,保卫世界和平的活动。他们感激中国人民对他们的宽待,宣传中国的优越制度。他们还出版了《三光》一书,对他们在中国犯下的反人道、反人权的“杀光、烧光、抢光”的战争罪行进行忏悔,并教育日本的广大人民。
伪满洲国皇帝爱新觉罗·溥仪,1950年进抚顺战犯管理所劳动改造,1959年被特赦。释放后先后担任中国文史研究工作和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他的新生,标志着一个封建帝王通过劳动改造成为新中国的公民;由不劳而获的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由伪满战犯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新人。他在《我的前半生》一书中回顾自己的监狱生活时写道:“我是通过劳动才得到改造的。”
国民党高级将领宋希濂,从被俘、接受改造到特赦,前后经历了10年时间。他在《难忘的10年改造生活》的自述中,以自己的切身感受,生动地描述了思想转变的艰苦历程。他写道:“10年的改造生活,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记忆。我永远不能忘记,是中国共产党给了我第2次生命”。
一位接受中国劳动改造的法国侨民的经历也许更能说明问题。他叫让—帕斯夸列尼,中国名字叫鲍若望。因违反中国法律,他被判处12年徒刑,自1957年12月至1964年11月,在中国监禁了将近7年,后因特赦而被释放。他曾经和其他中国犯人关押在一起,亲身经历了中国劳动改造的生活。他回到巴黎以后,与《生活杂志报》采访部主任鲁道尔夫·切尔敏斯基合作,撰写了《毛泽东的囚徒》(PRISONEROFMAO)一书,作为“企鹅丛书”,1976年在西方出版。作者在书中对中国的劳动改造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说:“劳动改造是20世纪的一项发明,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家向人类贡献的一种制度。它的含义是通过劳动进行改造……中国共产党一直懂得的是:假如囚犯是被强迫或严刑拷打而劳动,那末这种劳动就永远不可能有成果或有经济效益的。中国人首先掌握了激发犯人劳动热情的艺术,这就是劳动改造的全部意义所在。”作者继续写道:“在中国监狱及劳改营内,友谊的观念和个人自由的观念,得到了高度的发展。这是我多年后发现的一个有讽刺意义的事实。尽管近年来中国的门户已经大开,但在西方,对中国的片面了解甚至误解的东西还是很多。”正如书中所引中国监狱的管理人员的话所说:“我们是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毛主席和共产党的人道主义政权。我们不使用那些残酷的、不人道的方法。”
我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正是因为这样,帕斯夸列尼不止一次地在书中对中国政府和监狱管理人员表示敬佩。当听到对他的宣判以后,他心情异常激动和欣慰,在内心默默地呼唤着“毛主席万岁!”作者写道:“在这一时刻,我想我真的热爱毛泽东,热爱他的警官,热爱人民法院。”虽然帕斯夸列尼在中国关押了近7年,在劳改营里进行劳动改造,但是在他回忆这段生活经历的时候,仍然毫无怨言,他“仍然佩服中国人民的精神力量,以及他们遇到的大多数共产党干部的忠诚献身精神。”
试问这是一种什么力量,使“毛泽东的囚徒”对中国和中国的干部,对劳动改造这样难以忘怀和怀有好感!是中国的劳改政策深入人心!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感召了这位法国侨民!
上述事实雄辩地表明,中国的劳改政策是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的!
但是近年来,国际敌对势力出于政治的需要,污蔑我们“违反人权”,对我国的劳动改造制度进行了“莫须有”的攻击。
事实上,违反人权的正是他们自己。人权监视组织赫尔辛基协议监视委员会最近对英美等西方国家监狱条件发表报告指出:“人们被监禁的条件非常坏,其中很多情况确实是不能容忍和不人道的。”这个监视委员会的监狱计划的负责人赫尔曼·施瓦茨还指出:“美国监狱存在许多违反人权的现象”。他说:“美国监狱条件比10年前要糟糕,因为犯人被关进过分拥挤的设施。法院对违反人权的申诉‘缺少同情心’。”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最近发表该报记者迈克尔·伊西科夫撰写的关于美国马里恩监狱的报道中指出:在那里关押的犯人,“大多数被隔离禁闭,每天需要在狭窄的监室呆21—23小时。”有些犯人“一直被禁闭在一间长2.5米、宽2米的单人牢房里,睡在地板上,吃着从门缝塞进来的食物。”芝加哥律师简·萨斯雷尔对马里恩监狱是否符合宪法表示异议,她说:“马里恩监狱的管理方式是对犯人精神的承受能力以及使他们完全失去理智、沦为野兽所需时间的试验。”这所监狱也是受到世界人权组织——大赦国际批评的第一所美国监狱。虽然如此,马里恩监狱的管理方式却日益受到美国各州政府的效仿,36个州已参照马里恩监狱模式,相继建造禁闭式监狱。从以上介绍中不难看出,究竟是谁违反人权?又是谁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只要不带有成见,不戴“有色眼镜”的人,都会作出正确的答案。
由于中国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在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中国的监狱、劳改场所对罪犯不是单纯的惩罚,而是进行人道主义和科学文明的管理,从而把罪犯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新人,这就使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是世界上刑事案件发案率和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1990年,中国的刑事案件发案率和犯罪率,分别为2‰和0.6‰;同时,中国的回归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在世界也是比较低的,多年来一直保持在仅有6%至8%的水平。在众多的回归人员中,不少人成为企业的骨干、工程师,有的还当上了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这些情况充分说明,中国的社会综合治理和劳动改造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