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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的审美功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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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26
第8版(周末)
专栏:百家艺话

住宅建筑的审美功能
叶廷芳
建筑作为人类借以栖身的载体,最初无疑是从实用开始的。随着文明的进步,它的审美价值也日渐显现出来,因而被作为一种艺术来追求,这首先体现在那些规模较大的公共性和纪念性建筑方面。一般的住宅建筑由于体量较小,需要的技术较简单,其审美要求不像前者那样突出。但十九世纪以后,由于建筑材料发生革命性的突破,特别是钢筋、水泥这两大基本建筑材料的诞生,住宅建筑亦以体量宏大的面貌出现,加上经济、文化的相应发展与提高,人们对住宅建筑越来越从生存需要变为生活需要,从栖身之寄托变为实用与审美之享受。于是住宅建筑的审美要求日益被提上议事日程。
在我国,人们对住宅建筑,尤其是大体量住宅建筑的审美意识觉醒得较晚,这给我们许多的城镇,特别是古城镇的建筑景观造成某些一时不易弥补的遗憾,主要表现在:整体规划某种程度的草率性与零乱性,个体住宅建筑设计的单调性与划一性。艺术是以个性为生命的。而目前我们的建筑,尤其是住宅建筑的通病恰恰就缺乏这种个性。先说城市新建的住宅小区,试以笔者所在的北京为例,这里十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筑群迄今已有六十五个,但它们多半难以形成独立的艺术整体,可谓共性多于个性,谁能说出劲松与团结湖、浦黄榆与双榆树、刘家窑与左家庄……这些小区的本质区别呢?依我看,这些在大片空地上“一窝出”的建筑群应该是首都整体建筑大艺苑中的百态千姿的奇葩。它们可以或者以花鸟虫鱼这类具有自然生命的形体为原型,或者以飞机、火箭这类现代文明的象征物为模样,构思和设计出各小区的不同的俯瞰图案,或者以独具一格的建筑风格作为彼此区别的标志:民间(或地方)的或(少数)民族的;本国的或异国的;东方的或西方的;传统的或现代(创新)的……如果这一构想能够实现,那么这几十上百个(必将超过一百个)矗立于京郊四周的建筑群就会如同众星拱月那样,花团锦簇般衬托着古城内那雄伟辉煌的庞大古建筑群,这在世界上也会成为古今相映的建筑奇观,一个“景点”琳琅满目的“建筑大观园”或“博物馆”。
除了整体规划这一环外,群体建筑景观的面貌取决于个体建筑的设计,它依赖于建筑艺术家的创造意识和艺术匠心。这方面近年来已引起建筑界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出现了一批别具一格的住宅建筑及其构成的群建风貌,如北京的清华大学等地的台阶式花园楼、东便门的洋式红顶楼、西直门的“便民楼”(这是笔者根据它的特点暂起的名)和常州的红梅小区、无锡的沁园小区、济南的燕子山小区、天津的天府里小区等处的楼房以及福建武夷山的山庄式小楼等。这是可喜的兆头。不过总的说来,我们的住宅建筑设计还比较拘谨,还缺乏那种大胆超越的勇气和执拗的独创精神,还没有把一座建筑物当作一件雕塑品来追求。
住宅建筑的审美功能与它周围的环境是融为一体的,包括绿色设施、水山映衬、雕塑点缀、原景利用等,这在群体建筑的规划设计中已受到部分注意,如北京正在兴建的“花园城”——方庄等。可是个体建筑,特别是独立于群体建筑之外的个体建筑,多数还谈不上这点。现在尤需强调的是楼与楼之间的空间关系的处理:彼此的合理距离、视线的开阔与光线的保证等。这方面显然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特别是多层和高层建筑,往往有三分之二的高度照不到阳光,我见到有的小城市的多层楼房,互相距离不足六米!这既违背人文精神,更无审美可言。
建筑作为艺术,作为与人们朝夕与共的“凝固的音乐”和“雕塑品”,它的存在直接陶冶着人们的精神气质和审美情操。因此在住宅建筑中充分重视其实用功能的同时,千万不应忽视它的审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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