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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议会通过外国人在捷居留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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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06
第6版(国际)
专栏:

捷议会通过外国人在捷居留法
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四日通过外国人在捷境内居留法。
该法律规定,凡是前来捷克斯洛伐克的外国人需出示有效的旅行证件和捷方签证。短期居留的时间最长为一百八十天,如需延长,须经联邦内务部批准。要求长期或永久居留者须向联邦内务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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