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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放中崛起——天津光辉食品有限公司发展纪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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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10
第2版(经济)
专栏:

在开放中崛起
——天津光辉食品有限公司发展纪事
李春元 李全茂
坐落在天津杨柳青镇南的天津光辉食品有限公司,1988年以来,连续4年被经贸部和天津市评为先进出口企业;1990年被天津市评为创汇和经济效益“双佳企业”;1991年荣获天津市最佳外商投资企业。今年7月,在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比中,夺得金奖。
中秋时节,当我们来到这个全国咸菜行业中一流的现代化企业,请总经理武参谈谈取得这些成果的经历时,他苦笑着摇摇头:“难呀!太难了!”
公司的前身是北京军区某部与天津市青年联合实业公司1984年开办的远东酱菜厂。由于经营不善,1985年濒临倒闭:全厂只剩4000元,工人每月29元的基本工资都发不出去,一批批工人辞职离厂;酱菜质量次,产品大量积压,50吨黄瓜变成了烂泥。
危难时刻,师首长派当时任炮兵营长的武参出任厂长,开创新局面。怎么度过难关呢?武参的步子坚定了:要开放,要学习,要借鉴资本主义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我们所用。再难,这条路也要走下去
1985年6月23日上午,日本商人北村幸郎应邀到厂考察后,与中方签订了为期15年的合资合同。
由某部、天津市青年联合实业公司和日本大阪贩卖株式会合资兴办的天津光辉食品有限公司诞生了,武参由厂长改任总经理。
可天津市某局一位部门领导来到公司指出:国家规定,与外贸相同的产品、相同的包装,一斤也不能走。
他们报批的合资项目是蔬菜加工业,产品和包装大都和以往从外贸出口的一模一样。
怎么办?与日方签订的交货合同如不能如期实现,不但要承担经济索赔,而且要负法律责任。
为求生存,公司不得不开发蔬菜新品种。
三九天,武参带着职工们下河挖藕,可等他们要把包装好的30吨藕出口时,日方客户来电:藕节有小虫,样品不合格,不予订货。
他们又开始加工红萝卜。可红萝卜在日本不受青睐,产品滞销。
他们又通过空运向日本出口鲜菜,可他们在日本没有保鲜设备,鲜菜到后两天就“蔫”了,无人问津。 
日方合资者坐不住了:如再发货不成,撤销合资合同。
武参不愧为部队培养、具有强烈军人素质的企业家。他想:再难,这条路也要走下去。国家鼓励合资,为什么又不让我们出口与外贸同类的产品?国家批准我们的是蔬菜加工业,也知道我们生产的是小咸菜,为什么又不让我们出口?
他又一次来到了天津市商业局,科长孙宣奇肯定地答复他:“咸菜不是国家控制物资,也不是哪家的专利,只要在国家批准经营的范围内,谁都可以出口。孙科长还拿出国家有关文件让他看。
武参一头扎进厂里,带领全厂职工加紧生产。
1987年3月9日,第一批小咸菜出海了。望着远去的货船,武参流出了辛酸的泪水:我们懂得的太少,付出的太多了。
严格厂纪 加强管理
新产品一批批地出口了。但日方代表不满意公司落后的设备、技术和管理,邀请武参到日方考察。公司董事会决定让天津市青年联合实业公司一方代表和武参一同前往考察。
回国后,武参瞄准经营出色的日本厂家,扎扎实实地搞改革:精简机构,因事设人,使公司领导和科室人员由12人减少到6人。建起了机械化流水作业线,使一批职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严格厂规厂纪,改变落后管理,使按时上下班率达到99.9%;厂区卫生也在天津市同行业检查评比中名列榜首。产品质量,关系着改革开放的大局
武参说:“产品质量,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大局,关系到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必须严而又严。”
一职工因迟到赶进度影响产品质量,厂里扣了他350元的工资,并用这些钱给他买了一块自动报时的高档闹钟,召开全厂职工大会,举行送表仪式,以警示全公司。
有3个职工因看电视误了工作,使部分大蒜表皮发黄变质。公司当即决定,把这3个工人开除厂籍。
1987年7月23日,公司30吨鲜黄瓜包装完毕,并经天津市商业局验货合格。在即将运往海关的时候,厂质量检查员宋玉芬仍不放心,又抽出了一箱黄瓜进行检查,果真在一根黄瓜上发现了一根头发丝般细、2厘米长的草棍。武经理当场宣布,全部开箱,重新检查。全厂80多名干部职工,连续工作48小时,把48万根黄瓜一根一根洗净、擦干。
一向爱挑剔的日本商人折服了。1991年底,日本商检和海关作出决定,对光辉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全部实行免检。日本客户对该公司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1991年出口的各种咸菜达50多种,出口量达到5000多吨。公司生产总值达到1500万元,为建厂初期的20倍;创汇额超过200万美元,是1987年的10倍;利税是1987年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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