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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项目“业主责任制”提供保障设备成套资格审查逐步推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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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10
第2版(经济)
专栏:

为项目“业主责任制”提供保障
设备成套资格审查逐步推开
本报讯 为在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管理中推行“业主责任制”,国家计委、物资部、机电部已着手建立为项目业主服务的保障体系。一委两部颁发的“机电设备成套单位资格审查暂行办法”规定,凡从事国家机电设备成套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主管机关批准核发资格证书,方能承担相应范围内的机电设备成套业务。
自第一批“资审”之后,引起了各方面重视。第二批审批工作已开始,100多个从事设备成套单位提出申请。今后,一委两部资格审查办公室将分期、分批公布资格审核情况,根据企业的技术经济实绩和建设单位反映,适当调整等级。 (刘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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