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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市场亟待整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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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1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法律服务市场亟待整顿
近年来,一些机关、团体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成立法律服务机构,公开在社会上承揽法律事务。有的个人也以赢利为目的,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这样一来,既干扰了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又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 四川眉山县司法局 刘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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