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阅读
  • 0回复

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的答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09
第2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的答复
人民日报社读者来信组:李孝海同志提出的关于禁止在长江倾倒煤灰的建议是很有价值的。接到你们转来的来信后,我们和苏联专家共同研究了这个问题,认为李孝海同志提出不要在浅水航道和港区以内倾倒煤灰的意见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将通知长江航务局转告所有行驶长江的轮船,今后严加注意。至于在港区以外水深处,因为江水的流速大,倾倒煤灰尚无妨碍。 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