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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大代表马洪认为向市场经济过渡需完成十个转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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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16
第2版(十四大专页)
专栏:

十四大代表马洪认为
向市场经济过渡需完成十个转变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徐耀中)中共十四大代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洪10月13日在小组讨论江泽民同志报告的时候说,由现在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需要做好十个方面的转变。
马洪认为,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替代“有计划商品经济”,绝不仅仅是一个提法上的变化,它涉及到对社会主义经济性质认识的重大变化,和对社会主义经济的组织方式、经济改革的目标和改革策略的相应变化以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变化。对政府、企业、个人,都将提出新的要求并产生深刻的影响。
马洪提出要做好的十个方面的转变是:
一,所有制将由单一的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公有制形式向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混合型所有制(股份制)转变。二,经济运营形式将由政府为主体向企业为主体和个人为主体的格局转变。三,企业经营的决策风险从由政府和社会承担,转变为由企业和个人承担。四,企业的经营战略由依赖型向自我发展型转变。五,企业同政府的关系将由以往的政企不分向无行政上级隶属的企业转变。六,政府管理经济由实物的、直接的、一对一的管理,转变为价值的、间接的、行业性的管理。七,国有资产的管理将由实物化向价值化、货币化、证券化转变。八,劳动用工制度将由国家包就业向职工自主择业转变。九,竞争的机制将由目前的不同所有制企业采取不同标准向各类企业实行同一竞争规则转变。十,价格制度将由行政性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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