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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国外保险管理局在东北业务移交我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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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11
第1版()
专栏:

苏联国外保险管理局在东北业务移交我国
【新华社十日讯】苏联国外保险管理局已将该局在我国东北境内的保险业务、文件与责任准备金全部无偿地移交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移交手续已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旅大市办理完毕,并由双方代表签署接交记录。我方代表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东北区公司经理罗高元,苏联方面代表为苏联国外保险管理局驻东北总代表伊米里雅诺夫。
苏联国外保险管理局于一九四六年在大连建立驻东北总代表办事处。当时主要承办苏联企业的火灾保险业务,也兼办中国企业的保险业务。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苏联企业的财产保险已大部陆续移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该办事处这次又将承保的秋林公司和苏联居民的财产火灾保险业务全部移交。七年来该办事处曾经不断地介绍苏联保险业务的先进理论和工作经验,对中国人民保险事业的创造与发展,有着重大的贡献。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接收苏联国外保险管理局驻东北总代表办事处业务后,决定根据苏联国外保险管理局与被保险人所签订的契约,继续担负对保户的一切保险责任,并将继续发展所接收的一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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