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全国农业税征收工作已大部完成 各地应即负责解决在征收中遗留的一些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11
第2版()
专栏:

全国农业税征收工作已大部完成
各地应即负责解决在征收中遗留的一些问题
一九五二年全国农业税的征收工作,截至去年十二月底已完成百分之七十以上。全国各地除东北、内蒙、新疆、青海、西康、云南、广东、广西、福建等边远省份因秋收较晚,农民正在紧张送粮外,其余各地的公粮业已全部或大部入仓。预计今年一月可全部完成征收工作。
一九五二年农业税征收工作进一步贯彻了政务院
“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决不附加”的方针,并在这个基础上展开了更加有组织、更加热烈的爱国缴粮运动。
自去年六月十六日政务院发布“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后,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地区先后开展了查田定产工作。初步统计,一九五二年全国共查出瞒田七千六百余万亩,并把常年应产量的真实性和平衡程度大大提高了一步。各地在这一基础上坚决贯彻了依率计征的方针,减少了负担偏高偏低现象。为了切实贯彻依率计征的方针,许多地区由县或区统一计算农户税额,编造清册,直接对农户开发纳税通知书。农民普遍反映:“过去纳税是评出来的,谁也难以知道;今年是按章程计算出来,纳多纳少都情愿”。也有的说:“今年完纳公粮有板有眼,上下摸底,真是天公地道!”在依率计征的基础上,绝大部分地区注意执行了政务院的“受灾农户农业税减免办法”,纠正了过去“减免包干”的不合理的做法。华东和西北的许多地区采取了“自上而下调查灾情,自下而上评议减免,报经政府审核批准”的办法,做到“重灾多减,轻灾少减,特轻不减,特重全免”,群众一般满意。对受战争创伤较重、农民生活困苦的革命老根据地,也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减低原税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山东省老区群众感动地说:“毛主席人在北京,心还惦记着老根据地!”
从全国看来,一九五二年农民的总负担,比一九五一年是减轻了。这主要是由于政务院规定取消了原来相当正税百分之二十的地方附加,各地又整理了乡村财政,废止了许多不合理的摊派。当然,有一部分地区,过去因田亩产量不实,在查实田亩产量后,负担较前增加了一些;过去工业原料作物课税过轻的地区,也适当提高了税率。这种平衡负担,应增者增,应减者减的作法是合理的,经过各级干部反覆地耐心地宣传解释,广大农民对政策都表示拥护。
由于农业税的公平合理,附加的取消和摊派的减少,宣传工作的深入,大部地区的增产丰收和农民政治觉悟的提高,使一九五二年农民的缴粮热情较往年更高。农民们把应缴公粮经过三筛三晒,才送缴粮库。许多地区农民所缴的粮食是“手摸没尘土,牙咬干嘣嘣”。
但是,一九五二年农业税的征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缺点。如:各个地区所订的常年应产量,还有某些高低不平的现象,以致农民的负担轻重不一,尤以各地区的交界地带较为显著。如河南与安徽的一百五十九对交界乡中,除两对乡订的产量平衡外,河南低于安徽的二十七乡,相差百分之五至三十;安徽低于河南的一百三十乡,其中有二十五乡所定的产量低百分之五十以上。这就造成负担不公现象,引起群众不满。这种现象在其他省区内部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的地区对依法减免工作,一般号召多,具体办法少;加以各种灾歉情况的复杂,以致在实际执行中,发生某些当减不减,不当减而减的现象。有些干部对送粮工作存在着“单纯图快”的任务观点和官僚主义作风,对送粮的组织、检查工作仍不够严密,有些地区还发生了送粮人畜伤亡的严重事故。此外,部分地区因雨雪较多,加以检查不严,入库粮食水分较大,使公粮亏耗率加大并增加保管困难。
现在秋征已基本结束的地区,应该进行检查:有未贯彻依法减免、应减不减、应免不免以致影响农民生活者,应依法清退。凡人畜伤亡者应分别给予治疗、抚恤和赔偿。对事故责任者必须给以应得的处分,并向群众公布。至于订产偏高偏低现象,今后应在查田定产工作中加以改正,以达到负担的公平合理。此外,公粮含水分过大者,须注意及时翻晒,以免霉坏。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