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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广告要考虑社会效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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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2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刊登广告要考虑社会效益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一家全国发行的大报上看到了一则广告:“电子‘神枪击魔靶’,国家专利产品,本品型如真手枪、射击精确度较高……”国务院有关部、局曾联合发文,禁止生产、销售仿真玩具手枪。并规定,生产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玩具手枪,其颜色、形状必须明显区别于真枪。违反规定继续生产销售的,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全部没收其物品,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既然国家不准生产和在国内市场销售仿真玩具手枪,为何这类“型如真手枪”的玩具产品,不但获得了国家专利,而且它的销售广告还堂而皇之地登上了这家全国发行的大报的版面?
湖北武汉市解放桥 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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