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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大海面向世界——中国海事法院纪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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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21
第5版(文学作品)
专栏:

面向大海面向世界
——中国海事法院纪行
卞钰方 曹潺
1、哗——大海告急。
船舶碰撞。海运货物受损。港口设施被毁。海洋污染。提单纠纷。等等等等。告急电话频频惊动北京。
历史进入20世纪80年代,大海的事故与大海的故事同步增多。然而,我国迄今还没有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机构,只能望洋兴叹。
是时候了!为了推进对外贸易,拓展国际航运,行使我国独立的司法管辖权,必须尽快建立我们自己的海事法院——李先念如是说。郑天翔如是说。任建新如是说。
这是公元1984年。
八年一瞬。而今,在悉尼,在吉隆坡,在伊斯兰堡,当我国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健步登上国际司法的讲台,颇为自豪地介绍起中国的海事审判,与会代表们哗然了。世界惊讶地发现:不仅中外双方的海事案件,例由中国方面审结,连双方都为外国公司的海事纠纷,也有置其本国或其它享誉已久的国际性仲裁机构于不顾,而到中国的海事法院来寻求了断的。
比西方晚了整整六个世纪的中国海事法院,在短短的几年里,便异军突起。
2、登上“珍珠梅”号客轮,久久回眸上海……
“海事审判不同于民事审判,专业性、技术性特强,审理难度极高。”谷正平这位昔日人民大学外交系的研究生,而今上海海事法院院长,向我们如数胜景般地诉说创业路上的辛劳与欢乐;“海利”轮污染案的完美审结,则是他们迈出的坚实的第一步。
1984年5月11日,子夜,香港东方船务公司所属的巴拿马籍“海利”轮,与山东海运公司所属的“金线泉”轮相撞,“海利”轮沉没了。
双方商议:悄悄私了。
温州渔民协会出来大声喝止。因为,“海利”轮载有200多吨有毒化工原料与油料,而沉没之处,又正值国务院划定的南麂渔场。温州渔民协会遂以“祸海殃鱼”为由,向温州中院起诉。
七拖、八转,1985年底,案子移交到尚在襁褓中的上海海事法院。
索赔!让老外赔偿我国渔民的损失。但大海不会说话,而法律又必须以事实为准绳。你说“祸海殃鱼”?好,程度是多少?范围是多大?船都沉一年半了,海底连船体都没找到,水文情况更是面目全非……“海利”轮船东搬出伦敦油轮污染联合会的鉴定分析,说船载的几种化工原料以及176吨船用燃料,均属可溶性物质,不会对海水产生污染;即使有,也只是暂时而非持久。
大海不会说话,但科学会说话。审判人员上跑国家海洋局,跑农牧渔业部,请来专家学者,在不同的海域采集水样和鱼类,通过海水生物测定法与溢油扩散数学模式相结合的独特途径,终于搞出了一份掷地有声的《关于“海利”轮海事对南麂渔场环境影响的鉴定报告》。
后来呢?船东心服口服,认赔了。他们虽然久闯中国海域,但只有这一次,才真正认识中国的大海。……
3、中国的海事法院向世界敞开了胸怀。世界各国的海轮也在逐渐靠拢中国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我们便拾得了这样一个故事。
1988年4月23日,我院迎来了两位不速之客,老冯说。原告,韩国塞旺航务有限公司。被告,印尼嘉玛·山度士航务有限公司。按理说,这官司可以拿到韩国打,也可以拿到印尼或别的国家。但韩国一方执意要来中国。因为,中国海事法院的公正,正和中国庞大的大陆架一样,使他们感到踏实可靠。
案由倒很简单。原告诉被告不遵守信诺。按双方所签合同规定:“所租船舶在交接时必须安全适航。”可被告提供的“拉思·萨里那斯”轮,状况简直糟得不能再糟了。
4月26日,我院工作人员上船验看。船长昂格逊满脸忧郁地说,自己从来没有驾驶过这么破的船。瞧,发电机轴断了,气缸出了毛病,无线电设备也不灵。倘若撞上台风,这破玩意说翻就翻。说不定海神波塞冬早在哪个角落等着哩。
现场验看与原告提供情况相符,像这样老掉牙的船,早就该停止航行。我们让被告提供担保。被告在限期内没有提供。于是,我们便裁定拍卖该轮。一锤定音,拿拍卖所得赔偿原告损失。
老冯说,像这种纯粹涉外的案子,现在一年比一年多。别的几家海事法院如广州啦,上海啦,天津啦,比我们还多。外国人看重我们海院,不外两个方面,一是审理水平,二是公正无私。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中国的海事法院,正越来越多地赢得世界的青睐。
4、一路采访,行程逾万。
广州,肖崇武、金正佳。武汉,陈明,林阿军。上海,谷正平、高剑鸣。天津,张玉福、张志等等,个个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都是政法战线顶儿拔尖的人才,各自又以自己的智慧与心血,维护了共和国的尊严和骄傲。
一行行实实在在的数字,可以化为一个闪光的句号——1991年,上海、广州、天津、大连、青岛、武汉、厦门、海口等8家海事法院,共收案951件,审结910件。在所有案件中,涉外59件,涉港台32件,结案总金额为2.7亿多元人民币。而自1984年以来,全国海事法院共收案4145件,涉及美、英、法、意、德、日本、荷兰、塞浦路斯等3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结案为3566件,总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
9月1日,北京。我们来到最高人民法院。
“当时筹建海事法院,是改革开放的需要。”作为中国海事法院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任建新院长深有感触。他举了一个例子:自从国家决定建立海南洋浦开发区,许多外国财团纷至沓来,考察之后,他们往往要问这样一个问题,就是,“你们这儿有法院没有?”
他们是把法院的有无,当作自己在这儿投资与否的相当重要的一个条件。
任院长特别提到内河的武汉海事法院。他说,当初设立该院,便是一种预测。“大门打开”,长江开放势当必然。结果证明,当初的想法是正确的。为了利于办案,方便群众,武汉海事法院正加紧设置派出庭的准备工作。
最后,任院长告诉我们:海事法院的体制要进一步理顺,为了保证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已向全国人大提出报告,筹建高级海事法院。
地址么?那还用说,自然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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