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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制止某些建筑单位乱拉工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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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12
第1版()
专栏:

北京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制止某些建筑单位乱拉工人
据新华社讯:北京市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纠正去年年底某些建筑单位不顾全局乱拉工人的偏向。
北京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劳动局等单位曾专门开会研究,并采取了有效办法,纠正建筑部门乱拉工人中的混乱现象:一、所有在北京的各基本建设单位,立即停止乱招建筑工人;并普遍进行一次检查,凡乱拉其他单位工人者,应将拉来的工人送回原单位。二、凡是基本建设任务已经确定的单位,可根据需要经其领导机关批准后,提出需工数字,报请北京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解决的原则是:尽量在北京统一招收,如果实在不敷需要,再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介绍到外埠招收一部分工人。三、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劳动局等单位共同组成检查组,到乱拉工人较严重的单位作进一步调查,以求得正确处理。四、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北京市总工会及二十多个主要建筑单位,组成调整工资工作办公室,下设技术标准、工资标准等级制度和福利三组,在一月二十日左右提出办法,以求统一全市建筑业工资制度和大体上统一福利待遇,保证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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