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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今冬征兵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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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23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今冬征兵令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近日发布1992年冬季征兵命令。
命令作出了新兵征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企业、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也应当征集。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1992年年满18至20岁,企事业单位的青年职工可放宽到21岁;应届高中毕业生年满17岁的,本人自愿也可以征集。
征兵命令对新兵的政治和身体条件也作了规定。
征兵命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区对征兵工作要高度重视,省军区、军分区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征兵工作。县(市)人武部要全力以赴抓好征兵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对新兵质量全面负责。各地要加强征兵的宣传工作,教育应征公民和广大干部、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速经济发展与加强国防建设的关系,提高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要坚决贯彻执行征兵的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应征青年严格把关,确保新兵质量。要严肃征兵纪律,坚决杜绝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索贿受贿以及多征多接的,要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严重违法乱纪的要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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