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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法院首次拍卖抵押物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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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23
第4版(要闻)
专栏:

广州市中级法院首次拍卖抵押物品
新华社广州10月22日电 (记者张愈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举行首次拍卖活动,对香港侨艺珠宝首饰贸易公司的一批翡翠、钻石等抵押物品公开拍卖,以清还其债务。
据法院介绍:原告广东省旅游产品生产供应公司与被告香港侨艺珠宝首饰贸易公司先后于1990年12月和1991年1月签订了两份加工经营总价值为300万美元翡翠工艺品的合同,按约定原告垫支购买原料的资金人民币150万元,被告则将一批翡翠珠宝首饰抵押给原告,若逾期还款,原告有权变卖抵押物。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垫支了购买原料款人民币150万元,但被告一直未能依约清偿垫款。原告遂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垫款。诉讼期间,被告无故拒绝应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羊城晚报》海外版公告送达。经开庭审理,缺席判决被告应在判决书生效日起7天内返还被告的垫支款和资金占用费,逾期将其抵押物拍卖以还债。
因被告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法有关规定,对被告的抵押物珠宝玉器进行了拍卖。
经过竞买者的竞争,最后全部珠宝玉器首饰均由广东省旅游产品生产供应公司以130余万元竞买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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