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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简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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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服务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简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是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确定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合法地位,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市场上的各种经济活动,检查处理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健康发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条法司、市场管理司、企业登记司、个体私营经济司、经济合同司、广告司、商标局等部门,其主要业务范围是:
研究制定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规划;组织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草拟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应诉工作;组织管理全国城乡集市贸易,指导各地对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承担查处经济违法行为,查办一些大案、要案;指导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打击投机倒把、走私贩私活动的工作;协调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办理全国性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华侨港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核准登记注册;负责全国性公司的审批、登记,依法监督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各地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管理全国工商企业的经济户口;指导各地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的核准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审批全国性广告经营单位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广告经营单位;审批经营外商广告业务的兼营单位和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并对这些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国广告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广告业的发展状况及问题;指导全国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和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仲裁重大合同纠纷;对申请注册的国内商标和外国商标进行审查,办理统一注册;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和变更注册;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及商标评审;开展商标业务的国际交往活动,管理出口商品商标,处理涉外商标有关事宜;指导全国的商标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对企业的管理逐渐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在这种大变革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提高政府对宏观经济活动的调控及各种经济活动的监督能力等方面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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