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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我发展 自我约束上海12家商场将无“婆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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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25
第1版(要闻)
专栏: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我发展 自我约束
上海12家商场将无“婆婆”
本报上海10月24日电 记者郭伟成报道:上海市积极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对12家大型商业企业进行无行政隶属关系的重大改革,并决定到1994年底,全市商业系统大中型企业基本完成转换经营机制工作,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上海市政府在23日举行的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上述目标,并明确提出,商业企业要树立适应新经济体制的新观念,要求企业主管部门转变企业是政府部门附属物的观念,确立宏观管理的思路,把企业真正推向市场,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要求企业自身转变面向上级主管部门的观念,确立面向市场的观念。属于企业的自主权要当仁不让,坚决争到手。政府综合部门在制订与完善政策时,对国营、集体、“三资”企业给予平等政策,除必要的行业宏观管理外,属于综合部门管理的工作,不再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为此,上海市政府决定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等12户最大的商业企业,从11月1日起进行无行政隶属关系的改革,以便彻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使企业从行政的附属物转向到市场自由竞争,并推动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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