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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犯的节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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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08
第4版(要闻)
专栏:新闻特写征文

女犯的节日
毛磊
北京第一监狱的11名在押女犯收到了她们最渴望的节日礼物——《减刑裁定书》。3月7日这一天,她们以及140多名同监女犯与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9位女法官一道欢庆“三八”节。
孙凤云,作为被减刑女犯代表,向女法官表示:“既然在人生道路上摔倒了,那么重要的是真心认罪悔罪,重新做人。”她和女伴们为女法官表演了配乐诗朗诵《梦醒》、女子健美操等节目。
“政府没有抛弃她们。”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多年审判工作的女法官曲淑兰这样对记者说。她介绍,根据监狱管教干部提供的女犯改造情况,法院每年都要依法为一些表现好的犯人减刑、假释,通过这一手段,促使犯人树立生活信心,提高改造质量。
文艺演出间隙,记者采访了因犯诈骗罪而被判刑5年的郝艳玲。这位原来在首都钢铁公司开天车的女工,已在监狱服刑3年,今天被宣布减刑1年,心情格外激动。郝艳玲告诉记者,每个监舍订有《人民日报》、《北京日报》,每周可以看两次电视,每天上下午劳动,晚上补习文化。
一位名叫孟海的女警官向记者透露:“这里关押的女犯都是犯有盗窃、诈骗、贪污、杀人、伤害、流氓等罪的案犯。我们针对女犯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改造教育工作。女犯中10%是文盲,50%左右为初中文化,30%为高中文化,大专以上占10%。她们婚姻状况较稳定,其家属每月都可探视。我们还动员社会力量对她们进行帮助教育。这些女犯中,去年有30多人被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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