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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采取措施扩大吸引外资公布三个有关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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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26
第7版(国际)
专栏:

朝鲜采取措施扩大吸引外资
公布三个有关法律
本报平壤10月22日电记者周必忠报道:记者今天从朝鲜对外经济事业部获悉,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于10月5日通过了《外国人投资法》、《外国独资企业法》和《合作法》。
三个法律文件明确表明,朝鲜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完全平等和互惠的原则下,对朝鲜进行投资。文件说,扩大发展同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是朝鲜的一贯政策。
《外国人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可在朝鲜境内创办合作企业、合营企业,在自由经济贸易区创办独资企业。境外的朝鲜同胞也可以进行投资。投资领域包括工农业、建设、运输、邮电通信、科技、旅游、金融等各个方面,特别鼓励引进尖端技术、加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和重视能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投资。对国家鼓励的外国人投资企业,可享受减免所得税等税金、给予有利的土地使用条件、优先提供银行贷款等优待。国家出租给外国投资者和外国独资企业必要的土地最长可达50年。外国投资者所得合法利润和其他收入可按规定汇往国外。另外,朝鲜在《合作法》和《外国独资企业法》中对有关细节都作了具体规定。
去年12月,朝鲜在先锋、罗津地区设立了自由经济贸易区。
这次制订新投资法律,必将促进朝鲜对外经济合作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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