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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条例》规定的权利全部下放给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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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28
第2版(经济)
专栏:贯彻落实《条例》大家谈②

把《条例》规定的权利全部下放给企业
化学工业部部长顾秀莲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许多经验,是一部具有现实和历史意义的法规性文献,对于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把企业推向市场,从而更快更好地使国民经济上一个新台阶必将产生巨大的作用。
化学工业是基础工业,是原材料工业,又是支农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化工企业数量大,分布广,全国有6600多个全民化工企业,从大中城市一直到每个县,几乎都有。化工企业搞得好不好,化学工业发展快不快,不仅是化工行业自身的事,而且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其他各工业部门和农业的发展。所以,更快更好地落实《条例》规定,使化工企业及早进入市场,增强活力,提高效益,关系重大。全国化工系统的职工要看到我们肩负的责任,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有雷厉风行的作风,说干就干。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把主要精力放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上,以此为重点,推动全局工作。
贯彻《条例》,首先要学好《条例》,熟悉内容,明了规定,吃透精神。机关的同志要学,学了才知道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是什么,知道哪些是该管的,哪些是不该管的;企业的同志更要学,学了才知道《条例》赋予企业哪些权利,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
《条例》明确地规定了企业的14条自主权。企业有了这些权利,也就有了活力。当前的关键问题是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下放权利。现在,化工部还有几个直属企业,在下放权利上要带头,按照《条例》规定,一条一条地检查,一个一个地落实,凡属该下放给企业的权利,要不折不扣地交给企业,为部属企业顺利进入市场创造条件。
过去,化工部和各地化工主管部门在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方面制订了不少文件,有些是必要的,也起过积极作用。但其中也确有对企业管得太细,统得过死。前几年清理过,有一定效果。现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再认真彻底地逐件清理一次,凡与《条例》抵触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这项工作,化工部也要做出榜样,今年年底前搞完。
保证和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必须进行配套改革,其中的关键是转变政府的职能,从过去直接具体管企业转到做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上来,政府转变职能有许多工作要做,化工部和各地化工厅局作为化工行业的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当前最主要的,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把我们的思想从过去单纯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中解脱出来,转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观念上来;二是坚决下放权利,把《条例》规定的14条权利,无保留地全部下放给企业;三是要敢于引导企业,在宏观上管住,微观上放开,制订好行业政策,培育好市场,通过市场引导企业。使化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增强活力,在深化改革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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