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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揭晓苏州、广州、北京获前三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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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29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揭晓
苏州、广州、北京获前三名
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 记者谢联辉报道:国家环境保护局今天通报1991年全国32个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情况,苏州、广州、北京、武汉、大连、天津、成都、杭州、石家庄、长沙考核成绩获前10名。
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是我国八项环境管理制度之一,其目的是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入发展,使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由定性管理转向定量管理。考核的对象是城市人民政府,强化市长对城市的环境质量负责,并把定量考核列入市长任期目标,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的范围,包括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绿化等5个方面,共21项指标。考核结果表明,各城市污染控制的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32个重点城市中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的有7个;达到80%以上的有22个。广州市在3年中完成三废治理项目1213项,其中限期治理项目143项,并抓紧了12个水污染大户和12个大气污染大户治理;成都市1989年至1991年验收竣工污染治理项目90个,项目总投资额达2119.98万元,关、停、并、转、迁了56家扰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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