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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迎接“入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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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30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生活纵横谈

  我们如何迎接“入关”?
  梁华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是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宗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非歧视和透明度为基本原则制定的有关贸易政策的多边国际协定,主要目标是反贸易保护。自1948年GATT生效至今,其成员已从23个创始国发展到了目前的103个正式缔约方,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已占世界贸易额的90%左右。我国与GATT成员国的贸易额已占全部对外贸易额的85%以上。
中国是GATT的创始缔约国之一。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与GATT中断联系长达40多年。1986年7月,我国正式提出恢复GATT席位申请。按照GATT惯例,我国恢复GATT席位要经历三个阶段:1.审议中国外贸制度阶段;2.起草中国在总协定的权利和义务议定书阶段;3.关税减让谈判阶段。GATT1992年2月召开第10次中国组会议,决定从第一阶段转入第二阶段,接着要展开关税减让谈判。谈判结束后,由缔约国投票获得2/3多数通过后,我国即可正式成为GATT成员国。如果进展顺利,中国将在明年3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之前恢复GATT席位。
为什么要尽快“入关”?
这是90年代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90年代是我国工业化的关键时期,恢复GATT席位,可以使我国享受关贸总协定四十年来为减少贸易壁垒、促进各国贸易开放所取得的成果。如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进一步争取普惠制待遇,及时获取成员国贸易信息资料等。还可大大增强我国在反倾销、反贴补诉讼中的谈判地位,充分运用GATT的解决争端机制,缓解日益加剧的贸易摩擦。这些对于我国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和扩大新的出口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能为引进先进技术、吸引外资来改造我国现有工业体系并促进其结构升级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关贸总协定最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意义重大,我国若能在此轮谈判结束之前进入关贸,就能积极争取未来国际贸易的有利条件。
我国申请恢复GATT席位正处在关贸总协定举行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即乌拉圭回合谈判)阶段,此轮谈判对于构建国际贸易新体制关系重大。涉及议题之广泛大大超过以往各届,既有传统的货物贸易,又涉及有关知识产权、贸易相关投资措施与服务贸易等新议题,如果我国能在这些议题纳入GATT体系之初就参与有关协议的起草,无疑会在这些新兴领域的贸易中争取更大的主动。
从政治和法律意义上考虑,主要涉及台湾问题。台湾目前试图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名义,抢先加入GATT。如果得以实现,将有损于我国的主权。
“入关”对我国经济有何影响
大幅度减让关税
我国目前简单平均关税税率(即名义税率)是42%,加权平均关税税率(即实际税率)是22.5%,与经过七轮减让谈判的GATT成员国相比(工业化国家4—5%,发展中国家13—14%)差距很大。我国已承诺在今后三到五年总体关税减让50%。由于我国实际执行各种减免税,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相差较大,加之我国从1986年至今实际上调关税水平约5个百分点,以及近三年大幅度下调人民币汇率,因此单纯削减关税对进口保护总水平的冲击程度相对较小。但是调税的影响仍不容忽视,一是从关税结构看,主要调减处于高关税税段的产品,也是我国竞争力不强,易受进口冲击的重要产品,如汽车、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和高档纺织品等;二是我国进入GATT后,要遵从关税递减原则,关税只能调低,不得随意上调。因此企业及其产品不能再依靠高关税保护。
削减非关税壁垒,并使非关税措施合理化
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长期以来,我国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筑起的双重进口保护屏障中,倚重于后者,并形成以直接行政干预为特征的多重贸易限制措施。可归纳为六类:计划限制;许可证限制;经营范围限制;外汇限制;进口审查限制;价格限制。我国已承诺今后三年内在53种进口许可证中取消2/3,简化和改进机电进口审查,减少一些品种的进口限制,对一些品种的进口管理建立许可证公开招标和拍卖制度。尽管如此,GATT缔约国仍认为我国重复使用多重贸易限制措施,与关贸要求差距较大。
与贸易相关的经济政策与管理体制需要多方位调整
GATT认为,我国经济管理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的基本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强化了多种贸易限制效果。为此,在我国进入GATT规定权利与义务的议定书中附加一些例外规定,称为“特别议定书”。其主要条文包括承诺价格改革的时间表、增加外贸制度的透明度、设计一项特殊保障条款,以及建立一项定期的审议制度,并提出了体制管理方面的五大要求。涉及给予特区、开放区的优惠政策要逐步取消,以确保外贸政策法规的全国统一性;统一国别政策;对进口产品在运输、分配、销售及使用等方面严格限制的管理办法要调整;在完成价格体制改革之前,要接受选择性保障条款。
从以上关税、非关税壁垒以及体制等方面GATT的要求及我国在谈判中可能作出的承诺看,我国对国内市场原有的多重保护程度将大为降低,并且在贸易及相关政策上要作重大调整。这不仅仅是作为我国进入GATT的“入门费”问题,即使在我国进入GATT以后,减让关税和减少非关税壁垒仍将是必须始终面对的问题。这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深远的。
对现有工业的冲击
市场开放后,对重化工基础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影响最大,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影响相对较小。受直接冲击的产业约占工业总产值的1/3。如果考虑到产业的关联度,影响面将是相当广泛的。强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将对我国以引进仿制国外技术为主的技术进步道路产生重大影响,将使我国技术引进成本大大提高。对于与贸易相关投资措施的规定将对我国引进外资产生一定的影响。新的投资协议要求,外国在本国投资办企业,本国不得硬性规定产品外销比例;不得规定外国投资生产的产品国产化程度必须达到多少。这样,三资企业的产品首先会挤占国内市场,对其他企业影响较大,也影响到扩大出口。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要求将使我国第三产业在未发展成熟就受到来自国外强有力的竞争。在世界贸易构成中,服务贸易已相当于货物贸易的1/4,是世界贸易中发展最快的部分。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4左右,而发达国家均在1/3以上。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也不高。在GATT1989年统计的40个服务贸易领先的进出口国家中,中国在出口国中仅排第27位,在进口国中排第32位,远远落后在货物贸易中所排的名次。从未来的贸易竞争看,没有先进的科技,健全的服务业,在产品的成本、质量竞争上,将永远处于劣势。
从一定意义上说,进入GATT与其说是对产业的冲击,不如说是对我国体制的挑战。改革以来虽然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增强,但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我国企业仍未完全摆脱传统体制的束缚,政府管理职能也远远没有从直接行政干预转到间接调控上来。经济体制改革“慢节拍”与进入GATT要求贸易自由化“快节拍”的矛盾相当尖锐。
如何迎接“入关”?
我国应充分利用GATT的协商原则、例外条款和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最大限度地实施短期应急保护,以对付“入关”的强大冲击波。贸易保护的重点应选择具有未来竞争优势的幼稚工业。从战略地位和发展前途看,要形成我国工业的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和优势产业。今后技术优势会取代资源及劳动力优势,成为最主要的竞争优势。利用关贸所允许的保护时间,加快基干产业的成长,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GATT所容许的对特定工业的保护期也就是3—5年。今后我国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要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并把握好发展政策与贸易政策之间的平衡。加快体制改革进程是我们迎接GATT挑战的基础。体制改革也要考虑时间因素。国内体制改革应当在三五年内迈出较大步伐。以推进有限度贸易自由化为目标,加快外贸体制改革。根据我国国情,我们在改革进口管理体制上应实行有选择的且分步骤的有限度贸易自由化,同时在进口管理办法上要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做到非歧视性和提高透明度,以符合GATT要求并体现公平竞争原则。
以建立国内充分竞争市场机制为目标,对宏观和微观体制进行全方位改革。国门打开,国内市场同时也是国际市场的组成部分。产品竞争力的提高最终要在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上下工夫。我们应以参加GATT为契机,从政企职责分开、打破地方封锁与部门行业保护及调整地区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转换政府机构职能和企业经营机制,在全国市场统一的基础上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和规模经济,并积极进行价格、财政、税收和金融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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