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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在全国税贸协作会上提出 要加强出口退税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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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30
第2版(经济)
专栏:

李岚清在全国税贸协作会上提出
  要加强出口退税工作
本报广州10月28日电 本报记者刘霄、新华社记者王传真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经贸部部长李岚清,今天参加了此间举行的全国税贸协作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他说,出口退税是税收方面支持出口的一项重要政策,为国际上普遍采用和承认。它有利于降低出口产品的成本,相应提高了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能力,是扩大出口的有效手段。对于自负盈亏的外贸经营企业和外贸生产企业来说,出口退税的税款,已经成为流动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可以说,1985年开始,1988年比较全面彻底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有力地配合了外贸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所谓出口退税,是将出口产品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所交纳的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其依据是先征税后退税,征多少退多少。征多退少,就会抵消出口退税的作用,限制出口;征少退多,则会变成出口补贴,引起国际贸易纠纷,其结果都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因此,李岚清特别强调今后要加强税贸协作,尽快建立稳定、科学、严密的出口退税机制,该退的税,要按规定快退退足,不该退的,一分钱也不能多退,要从制度上把关设卡杜绝骗税现象。
李岚清要求海关、外汇管理部门、银行、财政等部门及地方领导对出口退税工作予以重视,以维护出口退税政策的严肃性和外贸的正常经营秩序。
这次会议是经贸部和国家税务局联合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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