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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税负基本适宜 微观税负有失均衡——“税负水平再研究”研讨会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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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30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宏观税负基本适宜 微观税负有失均衡
——“税负水平再研究”研讨会综述
税收负担水平综合反映着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分配关系,是税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为搞清税收负担同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的关系,中国税务学会课题组八月中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召开“税收负担水平再研究”专题研讨会。与会代表在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两个主要议题上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认识:
一、宏观税负基本适宜
“七五”时期各年度,我国税收总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基本处于持续下降态势。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年分别为百分之二十一点五、百分之十八点九、百分之十七点一、百分之十七点三和百分之十六点二。这种局面的形成有经济效益下降的因素,但主要原因是分配关系发生变化,包括减税让利规模扩大,职工所得增长较快。相应地,一些原由财政分配的生产性建设投资和生活性补贴支出也逐渐转归企业和职工负担。这种趋势从总体上说是正常的,符合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对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具有一定作用。
目前的任务不是提高宏观税负水平、靠提高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来弥补财政赤字。因为现有的经济实力不具备提高税负的条件;特别是在改革时期,提高税负会直接阻碍经济的发展。至于财政赤字,主要应从压缩支出着手加以消除或缓解,这不仅对促进转变政府职能、精简管理机构,而且对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目前的任务也不是降低宏观税负水平、靠进一步减税让利来增强企业活力。因为必要的税收是国家执行社会管理职能的经济基础,有利于为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外部条件,现在用于这方面的支出已经不能再压缩了。为了增加企业的财力,主要应整理税收之外的各种非规范性的分配,包括各级财政部门的基金,各种社会摊派、收费、罚款,此外也要解决企业银行利息过重的问题。
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经验看,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般为百分之十七左右。我国现阶段的宏观税负水平与此大体一致,近期内应维持现状,不宜作大的调整。
二、微观税负有失均衡
目前的税收负担不尽合理主要在于微观税负不均衡:一是不同产业企业税负不平衡。表现在生产领域企业税负重于流通领域企业税负;在生产领域内部,基础工业税负重于加工工业税负。二是不同所有制企业税负不平衡。存在着国营重于集体、公有重于私有、国内重于外资的现象。三是不同规模企业税负不平衡。一般是大中型企业重于小型企业。
企业税负不平衡不利于企业在平等基础上开展竞争,妨碍商品经济的发展,必须及早调整。初步设想:流转税的改革侧重全面推行增值税,形成增值税与特种消费税结合的格局,与此同时调整税率结构;所得税的改革侧重于简并税种,改变分经济成分设税种并在税负水平上区别对待的格局,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马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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