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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主权真正落实到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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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31
第2版(经济)
专栏:贯彻落实《条例》大家谈

  把自主权真正落实到企业
  江苏省省长陈焕友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正式颁发实施,对于我们江苏这个企业购销以市场调节为主、地处沿海属开放地区、科技基础较好的省份来说,意义十分重大。目前,我们正在结合江苏的实际,制定贯彻《条例》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树立全民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我省早已陆续将大部分省属全民大中型企业下放到市、县管理,但这属于行政放权的性质,企业仍处于政企不分的状态,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并未到位,行政干预仍然过多,企业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相距甚远。现在贯彻落实《条例》,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真正从“左”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从传统的产品经济观念中解放出来,从僵化的计划管理模式中解放出来,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力争在“八五”期末使我省全民企业实现《条例》规定的目标。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赋予企业经营自主权。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从江苏全民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于所有的竞争性企业,都要把《条例》规定的14项自主权特别是其中有突破性的投资决策、产品定价、进出口等6个权不留尾巴、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地放给企业。为了把经营自主权真正落实到企业,省里准备采取进一步放权措施:1993年再削减工业产品指令性计划30%,指导性计划36%;价格在今年已经达到放开82%的基础上,要求1993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放开部分达到90%以上;积极帮助具备自营进出口业务条件的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进出口经营自主权,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允许其自选外贸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能够自筹资金、自行解决建设和生产条件的,赋予企业自主投资立项权;对企业用自有的贸易外汇、留成外汇和其他外汇出国的人员,不再进行用汇指标的控制;打破企业的所有制界限,淡化干部、职工界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企业自愿组建或参加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和企业兼并等。
企业主动放开手脚,积极转换经营机制。
尽管需要政府加快转换职能,但对企业来说,也并非完全处于被动位置,我们要求企业积极行动起来,主动转换经营机制。企业应主动运用《条例》提供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抵制各种侵犯企业经营权和利益的行为。当前,江苏企业一是要发挥经营相对灵活的优势,利用《条例》创造的机遇,抢先进入市场,根据价值规律和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二是发挥科技水平较高、技术开发能力较强的优势,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从战略高度积极发展高新技术,开发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和产品,并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的进程。三是利用我国行将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机遇,迎接挑战,把企业推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另外,企业在享有和用好自主权的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条例》明确的自负盈亏责任。
制定实施细则,将《条例》落到实处。
把《条例》落到实处,还必须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切实制定合乎企业状况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我们准备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一是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吸收不同企业对《条例》的反映,制定转换经营机制的实施办法,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提出不同要求;二是典型引路,逐步推进,认真吸收各地企业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先在各市试点企业中选择3—5户企业进行全面落实《条例》的试点,先行一步,重点突破,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三是转变作风,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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