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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试验区:探索方兴未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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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09
第2版(经济)
专栏:来自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报告

农村改革试验区:探索方兴未艾
本报记者 夏珺
编者按:1987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陆续建立了21个不同类型和不同项目的农村改革试验区。这些局部地区的改革试验,为深化改革分解难点,分散风险,起了超前探索的作用,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本报开辟《来自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报告》专栏,陆续介绍部分试验区的情况,供各地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参考。
从1987年开始,神州大地陆续出现了21块特殊的“试验田”,这就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21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它们分布于全国1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其中包括6个地区和18个县、市,还有林业局、国营农场等,虽然其覆盖面积仅15万平方公里,但其影响和意义是相当深远的……
把握改革主动权的实际步骤
改革试验区产生于这样一个深刻的背景:率先突破的我国农村第一步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矛盾,有待进一步靠深化改革来加以解决。
首先是改革风险的增大。农村改革的独立程度下降了,与城市改革交织在一起,不仅改革本身涉及更广泛更复杂的利益调整,而且与此相配套的经济发展任务更为艰巨,改革的风险由此而增大。
其次,农村深化改革面临大量的超经验问题。我们过去有搞包产到户的经验,但历史没有也不可能为我们提供在家庭联产承包基础上发展大规模商品经济所必需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经验。从决策的角度看,如何引导农村改革走向深入,认识难度和协调难度都增大了,在改革之初即存在的理论、思想、信息、干部准备不足的问题开始显露出来。
农村改革试验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提上日程。试验区的建立是适应农村改革的阶段性变化,为牢牢把握改革主动权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试验区通过局部的超前改革探索获取必要的知识和经验,为中央和地方的有关决策提供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依据,进而推动全局的改革。
探索方兴未艾
5年来,21个试验区根据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农村经济运行中的主要体制问题,选择了一批与近中期决策密切相关的内容展开改革试验。试验的内容大体上覆盖了深化农村改革的主要领域和环节,形成了一个从布局到内容都比较完整的改革试验体系。这些改革试验方案的实施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试验(河南新乡市和广西玉林市)。围绕理顺购销价格,减少财政补贴,抑制粮食浪费,刺激粮食生产的目标,在粮食购销政策、价格补贴、农业税制、生产资料供应、发育粮食市场等进行了成功的探索,为全局粮改提供了经验。
——土地制度建设试验(贵州省湄潭县、山东省平度市、北京市顺义县、江苏省无锡县、常熟市、吴县和广东省南海县)。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为目标,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规范农户经营权,进行了土地的有偿承包、转让、地政管理、试行“两田制”,以及土地规模经营的试验。这些试验所取得的成果,为不同类型地区完善土地承包制度提供了多种选择。
——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建设试验(黑龙江省尚志市、河北省玉田县和陕西省礼泉县)。从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务出发,进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社区合作组织建设和产供销一体化等项试验。这些试验在逐步形成多样化的制度规范的过程中,为农户提供了必要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户的市场风险。
——乡镇企业制度建设试验(安徽省阜阳地区、浙江省温州市和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主要进行了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制度、规范政府部门管理行为、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等项试验,在试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创办农村工业小区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试验(四川省广汉市)。以有效聚集和使用农村资金为目标,重点进行了培育农民合作基金会、发育农村金融市场、试办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家专业银行管理体制改革等项试验,为形成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提供了经验。
此外,林区、牧区、渔区、贫困地区及山区综合开发等行业性、区域性改革试验也有不同程度进展。
5年来,试验区已积累了调查报告、试验方案、监测分析、经验总结等几百万字的第一手资料,制定和颁布了390多个示范章程和地方法规,有些试验成果已在省内或全国推广,有些已被中央和地方制定有关政策和法规所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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