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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南、辽宁等地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人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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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02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山东、海南、辽宁等地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人才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知识分子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已成为一些地方领导的共识。目前,山东、海南、辽宁等地已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吸引招聘全国各地、各方面的人才。
据了解,山东省在有关引进人才的政策中规定,对引进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全国性学科带头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一等奖的首位人员及其他急缺的高级人才,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至3万元的安家补助费;海南省对引进招聘来琼的国外留学生、国内各类人才,除用人单位视不同情况一次性发给安家费外,还要求妥善解决他们的住房、配偶调动和子女就业等问题,愿意到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老区工作的给予特殊照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辽宁省对凡属从国外和中央各单位或外省(市)引进的人才,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聘任,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由省人事部门批准专项增设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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