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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开会 讨论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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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16
第1版()
专栏:

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开会
讨论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问题
【新华社十五日讯】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十四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委员会议,讨论如何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问题。刘景范副主任在会上说明了目前全国贯彻婚姻法的情况和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意义。他说:自从中央人民政府在一九五○年五月公布了婚姻法,政务院在一九五一年九月又发布了关于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指示以来,全国各地在贯彻婚姻法的工作上,有了不少的成绩;但各地发展是不平衡的,有好的地区,也有差的地区,而成绩好坏的主要原因则在于干部对贯彻婚姻法的工作是否认真重视。目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内,由于干部对于贯彻婚姻法是一项重大的社会改革认识不足,只把它作为临时任务;或认为只是妇女团体的事,任其自流;或对婚姻法缺乏正确的全面的了解,因而也不能严肃地正确地宣传婚姻法与处理婚姻纠纷;甚至有些干部对贯彻婚姻法采取抗拒态度,支持封建恶习,干涉婚姻自由,结果,在这些地区,包办买卖婚姻仍很流行,婚姻自由仍被干涉,妇女受压迫,受虐待,甚至为婚姻不自由而自杀或被杀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死者中多是青壮年,而且大部分是妇女。有些虐待妇女的残忍程度简直骇人听闻。这种现象是不能容忍的。刘景范说:过去两年多来,由于忙于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一系列的重大政治运动,我们还来不及进行一次贯彻婚姻法的大规模运动;但现在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已基本结束,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正在开始,为了根本摧垮封建主义的婚姻制度,消除包办买卖婚姻、虐待妇女和因婚姻不自由而死人的现象,树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从而建立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式家庭,以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宣传婚姻法和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群众运动。现在,决定以今年三月为宣传贯彻婚姻法的运动月,在这个月内,全国各地除少数民族地区和尚未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外,都要以贯彻实施婚姻法、改革封建婚姻制度的运动作为这一个月的中心工作,一定要使婚姻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改变风气,移风易俗。
会议详细讨论了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性质、方针、方法等问题。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刘景范、何香凝、彭泽民,副秘书长杨之华、曹孟君、胡克实,委员王芸生、李昌、李文宜、李健生、武新宇、邵宗汉、胡耀邦、徐子荣、许广平、章蕴、梁希、杨卫玉、雷洁琼、刘清扬、邓拓、钱瑛、谭惕吾、严希纯等二十四人。
又讯:为了具体领导与推动即将到来的全国大规模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已成立办公室,即日开始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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