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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歹徒英勇搏斗负伤民警李庆祝荣立一等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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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与歹徒英勇搏斗负伤
民警李庆祝荣立一等功
新华社沈阳11月4日电(新华社通讯员王忠奇、杜军)鞍山市公安局长王魁良为与歹徒英勇搏斗身负重伤的民警李庆祝上跑省厅,下跑基层请功嘉奖。
10月12日22时20分,一对年轻夫妇到鞍山市铁东区长旬派出所报案:有歹徒抢劫一女青年项链。所长立即派民警李庆祝、刘刚赶到发案地。这时他们发现一名体貌特征与报案人提供情况基本一致的男青年。他们上前盘查,不料男青年立即亮出长约一尺的弹簧刀相威胁。刘刚掏出手枪,青年人撒腿就跑。23岁的李庆祝快步上前抓住了歹徒的肩膀,穷凶极恶的歹徒转身向李庆祝的右胸连扎约一寸深的刀口两处,李庆祝舍生忘死与歹徒一起滚打在路边的水坑里。随后,刘刚也迅速赶到。李庆祝左手又被歹徒割断肌腱,刘刚的衣服和手被刺破。经过20多分钟的搏斗,终于将先后作案40余起、抢劫财物2万余元的歹徒赵凯制服。浑身浸满鲜血的李庆祝被送往医院抢救,现在已脱离了危险。
鞍山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王魁良于20日下午3时得知此事后,马上来到李庆祝的病床前说:“你们的行为是英雄行为,我为有这样的人民警察而骄傲和自豪。”并宣布市局的奖励决定。
王魁良又深入李庆祝所在的分局和派出所,调查了解其日常表现。他得知李庆祝仅今年以来先后破案30起,其中重特大案件4起,当场抓获犯罪分子13人,4次遇险情挺身而出的事迹后说:“以往我们在宣传典型、记功嘉奖时,往往是牺牲了就很容易得到较高的荣誉,没有牺牲就很难得到较高的荣誉,结果一等功活样板很少。”
为了弘扬英雄精神,这位公安局长28日一大早便与政治部副主任杨骏驱车省城沈阳,面见厅长郭大维等主要领导,专程为李庆祝请功。省厅根据有关规定于10月31日正式批准为李庆祝记一等功。与此同时,鞍山市公安局批准为刘刚记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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