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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汇报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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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06
第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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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汇报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焦善民今天向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作了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工作的部署,今年五、六月间,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检查组,赴云南、浙江、江苏三省,检查了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
焦善民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后,云南、浙江、江苏三省各级领导普遍重视,宣传工作比较扎实;三项康复工作成绩显著;残疾人教育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劳动就业有了新进展,福利有了改善;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得到发扬。谈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焦善民概括为五个方面: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尚未被社会充分理解,在一些地方未引起足够重视;法规不配套,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难于落实;三项康复工作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要,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残疾人入学升学不易,毕业分配难;残疾人劳动就业问题突出。
焦善民在汇报中提出了进一步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建议: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保障法;制定保障法的配套法规;重视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各级协调机构和残联的作用;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大对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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